《党产条例》宪法法庭开庭辩论 声请法官均回避未出庭
▲党产条例是否违宪?宪法法庭言词辩论,司法院长许宗力担任审判长。(图/翻摄司法院网页)
对于《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简称党产条例)是否违宪?司法院大法官于30日上午召开「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而本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中的2个合议庭法官提出声请,北高行的9名法官为了避免「球员兼裁判」之嫌,这次并未出庭陈述意见,创下声请人未出席宪法法庭的首例。
本件宪法法庭声请案件,乃因民进党政府于2016年通过党产条例后,并成立「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简称党产会)。党产会随即对国民党与其下的中投公司、欣裕台公司等,做出多项处分。国民党等组织则打起行政官司反制,最后受理诉讼的北高行法官,才会声请释宪。
至于本次言词辩论庭中,提出声请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第四庭、第六庭,2个合议庭法官最后均未出席,创下宪法法庭声请人未出席陈述意见的司法首例。此外,本次宪法法庭出庭者包含党产会主委林峰正,关系人为欣裕台、中投、国民党及妇联会代表,鉴定人为张嘉尹及董保城、刘静怡教授及黄丞仪副研究员。
其中鉴定人董保城,直接批评党产会就是民进党的「附随组织」,欠缺民主正当性。「我国的党产会成员13个人,全部都是由行政院院长任命,没有组织主张、没有政党相关附随组织代表,更没有经过国会的同意,欠缺民主的正当性。我们可以看看党产会的运作,我国党产会欠缺民主正当性,不超然也不公正。」
而党产会主委林峰正也亲上火线,从转型正义的角度出发,请求大法官宣告合宪。「党国不分的状态之下执政的政党,不当取得的财产要怎么回复的问题,这个不是台湾所独有的,这是世界各国都在这样处理,所以党产处理,一定是转型正义重要的一环,相关学者专家的会议记录,法务部通通拒绝提供,今天到底有哪些大法官,曾经参与党产条例的制定过程,甚至他们的意见成为法条的内容,今天却没有回避这个其实是,影响今天整个释宪公正性的问题。」
本案除了北高行的法官主动回避不出席以外,15名大法官中,4名大法官许宗力、黄瑞明、蔡宗珍、许志雄,也都提出回避;但大法官书记处认为他们并非释宪案当事人,驳回4名大法官回避的请求,4人仍出席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