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頭獨扛200萬房貸!他15年還完兄弟來討房:漲幅應該平分

图为买房示意图。图片来源/ingimage

都说亲兄弟明算帐?有位网友在ptt发文,当年大哥缺钱结婚,因为大哥信用破产无法贷款,老爸将高雄市梓官区(当时应是高雄县梓官乡)房子登记正在当兵的他名下,向银行贷款200万筹办大哥婚礼。之后他收到一堆催缴单,原来父兄摆烂不缴贷款,让他一退伍就扛下巨债,房子差点要法拍,后来靠着友人们帮忙周转,才度过难关。

事隔十五年后,原po付完贷款,因为台积电设厂关系,梓官老房从200万看涨到1500万。住在房子里面的大哥眼红吵着要分房,「这房子是爸爸借名字登记,并不是二弟的,有权利要回属于他的一部分」,连小弟也同意大哥说法,认为1500百万扣掉200万之后,应该平分1300万元涨幅。

原po很傻眼,但是全家人都挺哥哥,他们说老爸只是「借名登记」,甚至老妈也觉得这房子其他儿子应该有份。原po感慨,分家产不只感情变淡,「如果遇到不讲理的人,会拿刀互砍拿枪互开都不是个不可能」。

网友要原po硬起来,「那所有权状在哪里?在你的名下,贷款是你缴的,那就是你的啊」、「说难听一点啦!这次分给他们,下次还会再找其他理由跟你要钱」、「因为这是生前赠与,而非遗产,没有所谓遗产特留份之类的问题,你的两位兄弟除了只能剩下情勒之外,法律上站不住脚」、「跟他们法院见!他们自己想把亲人变成陌生人」。

网友说出重点,「太可怕了,我是说梓官竟然要1500万可怕」、「其实你爸才是最烂的那一个」、「市价打八折卖掉,讲清楚里面有人住不看屋,自然会有人接手顺便赶走哥哥」、「借名登记,那他们当初干嘛不借?不要出面,交给房仲律师处理」。

也有人缓颊,「爸爸当时是要原PO当人头去贷款,而没说房子要给原PO,虽然法律上或实际情况房子就是原PO拥有,这是毫无疑虑的,原PO要独占其实有点说不过去,但完全合法就是」、「房屋名字在你身上,就照你的想法处理就好,念兄弟情就看你自己要分多少了」、「 爸妈当初看房算有功,多给他们一点,但你哥要分就先算清租金,你弟倒是完全没立场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