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柴油转卖赚价差!7年海削公司2109万 嘉义3曳引车驾驶下场惨
▲嘉义地方法院。(图/记者翁伊森摄)
记者刘人豪/嘉义报导
嘉义有3名曳引车司机,将车辆开到公司的特约加油站加油后,再用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罗姓男子转卖,借此赚价差,公司发现后报警,检方依业务侵占、赃物罪对4人提出公诉,公司查出3人多年来卖掉的柴油达2109万6109元,再提民事赔偿,嘉义地院判4人应连带赔偿2109万6109元。
许姓、侯姓、郑姓3人受雇于嘉义某公司担任曳引车司机,从事高空机具运输工作,曳引车所需用的柴油,则由3人行驶至公司特约加油站进行补充加油。岂料,3人将曳引车驶至嘉义县空地,抽取曳引车油箱内柴油至塑胶空桶内,并将该塑胶桶放置在指定位置,以每公升低于市场柴油行情6元至7元价格,将柴油卖给罗姓男子,罗男再转卖给其他人赚价差。
该公司按月支付特约加油站明显高于正常运输机具用量的油料费用,后来发觉司机加油情形有异,于是经理自行驾驶小客车跟车观察,结果发现3人驾驶曳引车同时出现在嘉义县某空地,并有另一台罗男驾驶的小货车紧邻曳引车油箱处,疑有卸油动作,收集证据后报警,嘉义地方检察署侦查后依业务侵占、赃物罪嫌对4人提起公诉,该公司也求偿2109万6109元。
法院认为,许姓、侯姓、郑姓3人在2017年到2024年期间盗卖柴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罗男侵权行为负损害赔偿责任,判决4人应连带赔偿2109万61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