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集团窃取肖楠转卖 桃检依违反森林法起诉
桃园地检署去年4月获报桃园市复兴区山区有盗伐集团横行情资,发现李姓男子等10人分批盗伐一级珍贵木肖楠并揹负下山转卖,检方依违反森林法起诉。(检方提供)
桃园地检署去年4月获报桃园市复兴区山区有盗伐集团横行情资,发现李姓男子等10人分批盗伐一级珍贵木肖楠并揹负下山转卖,检方依违反森林法起诉。(检方提供)
桃园地检署去年4月获报桃园市复兴区山区有盗伐集团横行情资,发现李姓男子等10人分批盗伐一级珍贵木肖楠并揹负下山转卖,检方依违反森林法起诉。(检方提供)
桃园地检署去年4月获报桃园市复兴区山区有盗伐集团横行情资,发现李姓男子等10人分批盗伐一级珍贵木肖楠并揹负下山,再由李男以每公斤300元至400元卖给在三峡经营艺品店的张姓男子。检方侦结,依违反森林法起诉。
检方表示,去年4月接获桃园市复兴区山区有盗伐集团横行情资后,立即指派民生犯罪专组检察官陈宁君指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桃园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组成专案小组侦办。
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新竹林区管理处协助下,专案小组经追查盗伐收赃集团共李姓男子10人组成,由张男等8人,分批前往复兴区国有林班地盗伐肖楠并揹负下山,即由李男以每公斤200至400元不等价格收购,再以每公斤300至400元价格转卖与在新北市三峡区开设艺品店的张姓男子。
检方去年9月执行搜索,扣得大量肖楠,以及犯罪用之机具,手机等物,且声请羁押李等9人获准,发现该集团去年2至7月横行于复兴山区,盗取国有珍贵林木,被害区域甚广。
检察官侦查终结,依李男等人涉犯森林法窃取主产物为贵重木罪嫌提起公诉,检方说,最重可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科赃额10倍至20倍以下罚金。另亦声请没收不法犯罪所得、作案用手机、机具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