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人夫劈腿2女 小三超大胆!上网公开车震性爱照

从事导演工作的庄姓男子婚后劈腿2名刘姓女子,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决应分别与2位刘女连带赔偿30万元、25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从事导演工作的庄姓男子与郭姓妻子结婚后,因工作长期分隔两地,竟劈腿2名刘姓女子,其中1女还将2人的车震性爱照片放上社群网站。郭女得知此事,分别向3人提告求偿60万元、50万元,台南地方法认定郭女主张属实,判庄男应分别与2位刘女连带赔偿30万元、25万元。

郭女主张,她与庄男于2018年结婚,目前仍是夫妻关系,但从2023年9月起,丈夫即经常行踪不定,某次回家向她坦承有外遇,经追查后,得知丈夫常常出入刘女位于屏东的住家并夜宿,外出时2人也不避讳亲密举止,有照片与影片为证。

郭女发现,庄男还劈腿另名刘女,2人还自拍许多性爱照片、影片,对方甚至将2人的车震性爱影片放到推特与BBS网站上,行径十分大胆。

不过,庄男也反控妻子疑似出轨,妻子也坦承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但保证不会再犯;之后却又发现妻子与其他数名男子的LINE,有大量暧昧甚至约炮的对话,导致他身心受创,经确诊为恐慌症,至今仍在吃药。

庄男说,原本想跟妻子离婚,但妻子向他的母亲求情,并于2019年搬来与他同居,但他并未感受到妻子有所改变,不仅拒绝与他同床,甚至还分房居住,他向妻子求欢也被拒绝,2人从2019年起即无性生活,婚姻有名无实。

屏东刘女则说,庄男向她承租屏东的房子居住,2人并未发生性关系;另名刘女则不争执郭女的主张,但认为郭女的请求金额过高。

法官认为,庄男不能以妻子曾上网约砲怀疑对方出轨,以此合理化自己的外遇行为,两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其妻有不忠诚行为,可另案诉请赔偿。庄男与两名刘女确有破坏郭女家庭圆满的事实,须分别连带赔偿30万元、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