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保母遭判3年6月 男婴母质疑法官:无法理解丧子之痛
男婴母亲得知害死儿子保母以过失致人于死判刑3年6月,叹了一口气表示法院不能理解父母的痛和苦。(图:李文正翻摄)
内湖某托婴中心廖姓保母,去年4月为了让10个月大的李姓男婴入睡,竟以身体压制、双手环抱长达19分钟,导致男婴窒息死亡,历次开庭男婴父母均希望法院改以杀人罪论处,求处最重之刑,士林地院17日宣判,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廖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
得知判决结果后,男婴母长叹一口气,质疑法官无法理解父母丧子之痛,不能接受「过失」的罪名,应该要用杀人罪。律师则说,男婴极力挣扎,却因体重悬殊的差异无法挣脱束缚,岂料判决轻描淡写地写保母一时疏忽,若法官不能正视不当托育行为,未来可能会发生相同悲剧。
事发在去年4月1日下午1点7分午休时间,廖安抚男婴入睡,竟以身体压制并以双手环抱,直至1点25分才松开,2点16分工作人员进入送餐时察觉异状,立刻通知警消到场送医,检警相验为窒息死亡。
同班苏姓保母证称,男婴是40岁廖女所带首位儿童,平时对男婴疼爱照顾,睡觉时也会带在身边,常买零食给他吃,相处上还算融洽。判决指出,事发并非廖自顾私事或蒙头大睡,同室还有其他5名婴儿,玻璃门外也有其他工作人员,廖并非故意造成男婴死亡,应属过失行为,涉犯修法后过失致人于死罪。
监视器画面显示,廖得知男婴没有呼吸,自2点16分开始,冲入教室对男婴进行人工呼吸,直到23分救护人员到场接手,事发后廖在警局情绪激动抱头哭泣全身发抖,表示对不起男婴和家属,发生这样的事情觉得很丢脸。且主动向警员承认她就是主要的照护者,符合自首条件,予以减轻其刑。
廖为领有保母证照,本应对婴幼儿照护有较高的应对能力,竟贪图照料上方便,以极度危险的方式安抚男婴入睡,导致死亡,造成男婴父母受到极大的悲痛,但因家属没有和解意愿,男婴父亲称,对不起儿子,没能让他安全长大,不要再出现第二个被害人,致力于改善现有托育环境,避免同样悲剧再次发生。
男婴母则说,对托婴环境有正向循环已努力1年多,男婴是危险托婴环境底下的牺牲者,廖压住男婴19分钟,越挣扎锁得越紧,连脚都跨上去,最后儿子和死神搏斗输了,家属要的是一个公道。
律师表示,家属非常用心透过社群团体找到托婴中心,相信保母会以对待自已孩子对待男婴,没想到就是悲剧的开始,看过监视录影画面后,男婴母非常自责,询问他是不是自己害死了儿子,如果当时辞职照顾,儿子是不是不会死掉?希望法官能够严肃看待此案。判决指出,廖现在没有从事保母工作,在家照顾祖母兼外送工作,量处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