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同志,烈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赣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邓超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赣市府文〔2023〕72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邓超,男,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1999 年 10 月出生,生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3 年 8 月 6 日 2 时,邓超同志因执行救火任务受重伤,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 年 8 月 1 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

2023 年 8 月 7 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