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補助健保費 符資格仍須加保勿自辦退保

台南市政府自民国112年7月起开办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补助,不过健保署近期发现有长者因此退保,因此今天提醒民众,虽然符合补助资格,仍须加保,市府才能向健保署缴纳保费。

住在台南市的黄姓男子自届龄退休后,以眷属身分加保在女儿名下,因符合台南市政府自112年7月起开办65岁以上长者(或55岁以上原住民)健保费补助的对象,因此请女儿协助办理健保转出;过一阵子,黄姓男子接到中央健康保险署南区业务组寄发未在保通知单,感到十分疑惑,致电向健保署洽询。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南区业务组长林纯美接受媒体电访表示,近期陆续接获与黄姓男子类似个案,因此提醒民众,虽然符合补助对象,仍须依适法身分加保,不过会自动停止从女儿薪资中扣除保费。

林纯美提醒,卫福部及部分县市政府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对象提供健保费补助,但民众不能办理退保,补助单位才能直接向健保署缴纳保费进行补助。

以台南市政府补助长者健保费为例,林纯美说,只要是在保对象,并符合设籍满1年、最近1年个人综合所得税率或受亲属抚养申报所得税率未超过5%等2项条件,民众不须办理补助作业,即可受惠补助措施。

健保署提醒,民众可透过「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折」APP的「健保柜台」,选择「个人各项查询及设定/个人减免补助资料查询」查看是否符合健保费补助资格;也可点选「个人各项查询及设定/投保纪录查询」查看自己的加保资料。若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健保署咨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手机可拨(02-4128678)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