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牌照稅擬延長五年 鼓勵購買低汙染車輛 提升普及率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5日将审查《使用牌照税法》,因电动车免征牌照税即将届期,财政部提出延长五年至2030年底,并在下次届期时由经济部一并检讨车辆产业及净零排放政策。记者林海/摄影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5)日将审查《使用牌照税法》,因电动车免征牌照税即将届期,财政部提出延长五年至2030年底,并在下次届期时由经济部一并检讨车辆产业及净零排放政策。

另有立委提案版本,方向大致相同,仅延长年限不一;也有立委建议放宽身障车辆、社福车辆免税条件或范围。

立法院财委会今日将审查「使用牌照税法」,合计共29案,各立委及党团所提修法草案,与行政院版本大致相同,主要差异在于延长年限。

财政部所提版本,主要是为达成政府2030年运具电动化阶段性目标及实现2050净零排放愿景,并考量燃油车辆与电动车为相互替代产品,参考先前货物税条例延长五年作法,规划延长电动车免征牌照税实施期限五年,至2030年12月31日。

财政部评估,延长电动车免税措施实施期限,可减轻民众负担,并鼓励民众选择购买低污染车辆,提升电动车普及率,并兼顾车辆产业发展,对整体产业、社会及生活环境均具正面效益。

立委廖伟翔提案版本比财政部多一年,至2031年底,财政部认为,电动车牌照税应比照货物税,同步延长五年较合适;立委徐欣莹版本建议应限额免税,财政部回应,政府订下2030年电动小客车市售比30%的阶段性目标,不宜限制免税额度。

多位立委与民众党团提出增列免征牌照税范围,例如立委廖伟翔等17人与立委钟佳滨等16人皆建议应放宽供身障者使用之车辆应于同一户籍亲属限制,分别建议增列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实之其他亲属所有车辆、以及年满65岁身障者的同一户籍亲属所有;及立委牛煦庭等17人建议身障者同性婚姻配偶之同一户籍二亲等以内亲属所有,供该身障者使用之车辆,免征使用牌照税部分。

对此,财政部认为,现行规定已兼顾照顾身障者之需求,不宜扩大免税范围。

民众党团建议供长照需求失能者使用车辆免征牌照税,财政部认为,扩大免税范围恐影响其他建设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