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头市场》柜买中心4阶段规范 重讯中英双语发布
柜台买卖中心持续推动资本市场双语化,鼓励上柜公司暨符合相关规定之上柜公司发布英文重大讯息,爰以实收资本额或外资及陆资持股比例条件,采四阶段逐步规范上柜公司同步发布中、英文重大讯息。
为提升本国资本市场双语化及增加国际能见度,鼓励上柜公司自愿发布英文重大讯息,并考量上柜公司人力与成本,爰以实收资本额或外资及陆资持股比例条件,采四阶段逐步规范上柜公司同步发布中、英文重大讯息;第一阶段系规范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50亿元以上之上柜公司,并已于本年7月1日施行;第二阶段规范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或最近年度召开股东常会时股东名簿记载之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合计达30%以上之上柜公司,即将自110年起适用;第三阶段及第四阶段分别再扩大以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20亿元及6亿元以上之上柜公司,将分别自111年及113年起适用。
柜买中心表示,前开各阶段适用发布英文重大讯息之上柜公司注意法规实施时程,预先妥为因应,上柜公司一旦符合发布英文重大讯息之条件,即应持续办理,日后不因资本额或外陆资持股异动减少而停止。
此外,柜买中心为鼓励上柜公司发布英文重大讯息,已编制「上柜公司重大讯息常用英文词汇及英文申报范例」,就重大讯息各款次,翻译常见之英文重大讯息案例及汇编常用英文词汇,并置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司申报系统「常见申报问答与相关文件下载」项下,请上柜公司多加参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