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意外》给的启示 我身后空无一人怎么敢倒

电影《意外》中母亲当地警察对话。(图/翻摄自imdb)

文/虎嗅网

1991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维多市,34岁的离异女子Kathy Page(佩奇)被人发现死在自己车里。据推断,她在死前遭受了殴打、勒颈和强奸。

经历了绝望的两年后,鉴于警方的低效之举,死者的父亲James Fulton(富尔顿)开始在各类街边看板上投放自己的愤怒。

员警搞砸了案子正义的审判迟迟未至、你没准也会碰上这种事!」

「这里是维多城奥兰治县,在这里你即便残忍地杀害一名女性,也没人管」

「Steve Page(受害者前夫)杀了他妻子,然而员警却不愿解决这个案子。我坚信这些员警肯定受贿了,司法部长应该来这里调查」

除了在看板上对当地警方展开抗议外,每逢女儿生日时,富尔顿还会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祝自己女儿生日快乐,以提醒公众不要忘记此案。然而遗憾的是,此案至今未破。

距今近二十年前,一位名为马丁•麦克唐纳的英国作家,在坐巴士经过得州时,看到了这些看板。

如今,马丁•麦克唐纳导演的《意外》斩获了包括奥斯卡影后在内的多项大奖。

▲失去女儿的单亲妈妈,投奔私力救济。(图/friDay影音提供)

司法不彰,则私法必昌

多年前的一个记者发布会上,某发言人曾留下传世名句「法律不是挡箭牌」,以警告那些在中国自讨苦吃的外国媒体

这话的确切中要害,即便是人类社会的最大公约条款,法律的最终价值还是要依赖有效性得以彰显。如果法律无法保护那些列在纸面上的权利,则其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

于是,当司法不彰时,则私法必昌,当公力救济失效时,人们就会投奔私力救济——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式,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

这自然是绝佳的戏剧冲突题材,古今中外有太多文艺作品构架于私力救济模式之上:比如「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的《女驸马》、比如「此案如不究明实情,浙江将无一人读书上进」的《杨乃武小白菜》、比如「我要求你主持正义」的经典黑帮电影《教父》、比如「自由之树必须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的美国战争大片《勇闯夺命岛》……以及最近迎来热烈讨论的《意外》。

其实,抛去《意外》中那些角色之间的私人恩怨,整个故事主线及核心,就是一位丧失女儿的单亲妈妈,因为不满警方迟迟无法破案,而通过在看板上发出质疑来进行私力救济的经历。也正因此,很多国人将其类比为美国版的《秋菊打官司》或《我不是潘金莲》。这三位女性的共同之处,就在于永不后退,因为她们身后无人支持。

从审美角度而言,这种身负冤仇,手逆乾坤的故事,无疑是非常吸引人的。然而在现实中,私力救济的行为却不一定都能得到欣赏。

▲《意外》的女主角,自从打广告质疑员警后,开始被员警盯上 。(图/福斯提供)

舍法求法的代价

原《焦点访谈》主持人敬一丹曾出过本书,叫《声音》,其主要内容架构,由数以万计「看也不忍,不看也不忍」的观众来信组成。在书中,敬一丹写到——「有不少农民律师一起找到了电视台,倾诉不平,寻求公道。我问过了农民又问律师: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式而找电视台呢?律师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觉得舆论比法律有力量。」

然而,不通过常规路径寻求正义,即「舍法求法」,看似捷径,其成本天然却要增加许多。且不说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去求人托人雇人,光是苦主在这一经年累月过程中所展示出的痛苦、绝望、偏执、疯狂,就让很多常人惟恐避之不及。

比如《意外》的女主角,自从打广告质疑员警后,先是自己被员警教训,随后当地神父过来劝勉「所有人都不站在你这边」,再之后被人身体威胁、遭受电视台批评、同事被员警拘留、送孩子上学被扔垃圾……而在真实事件中,佩奇的两个女儿也由于外公的看板,在学校受到了欺凌。

再比如村妇秋菊从市里告状回家后,家里人说「你别告了,你都不知道村里的人怎么说我们家,说我们是刺头儿,以后人家都怕我们了。」

正应了那句话:「我们国家是这样的,如果你一辈子不摊上什么大事儿,那幸福指数是真的很高。但一切的前提是,你别摊上什么大事儿。大家平时都是BAT工程师,江浙沪小老板,外企资深HR,光鲜亮丽文明礼貌,看美剧听巴赫,谈投资聊上市,一旦出了事,横幅拉起来,微博发起来,膝盖跪下来,和进城讨薪,在包工头面前磕头的农民工其实没啥区别。」

事实上,私力救济,尤其是为雪深仇大冤的私力救济,对于普通人来说,无异于一次艰苦的创业历程。不同于创业者可以接受失败、止损或其它退出机制,私力救济往往是无法接受失败、不达目的不甘休的。而在这个过程中,调动人力、资源所需要的能力,须具备的勇气、毅力与决断力,都和一个项目创始人没什么不同,这些素质也是绝大多数人并不齐备的。

更何况,在司法机器都无法给出答案的前提下,凭借个人能量又有多大几率能够伸张正义?无论《意外》还是秋菊、李雪莲,这三位女主最终都没能达成自己起初的愿望,反而陷入更深的漩涡中。

但,看板就是最后的挡箭牌

人类社会至今都有相当高比例的苦主,并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司法机构那里。英国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个人面对较重大的侵权事项时,只有20%的可能性会诉诸法律程式。在美国,如1000美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中,只有1/10的美国人会与律师联系,律师只就其中约1/2的案件起诉,起诉后能够走到法院审理这一步的,连10%都不到。

可以说,现代社会绝大部分纠纷是通过非司法方式解决的,其中私力救济的作用不可忽视。

即使私力救济既不体面效率亦不高,法学界对其评价更是足够负面——「私力救济与生产力低下、文明程度不高的人类早期社会密切联系」。但私力救济的存在无论是对受害者,还是对社会其他成员而言,都有着巨大的正面意义。

作为一个伸张正义的新管道,其对于受害者的价值自不必说。而《意外》的女主和「秋菊」们,对于社会公众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她们自掏腰包,自负精力,自担支出,以向社会重申权利的价值,和侵犯权利的代价。

法学泰斗卡利亚曾经说过:法律的震慑力,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即便司法机构无法惩罚犯罪者,可还有私力救济者接手,他们没有结案时限,没有调查终点。无论多么高明的犯罪者,都知道世界上此时此刻还有人在寻找自己。这就已经构成对犯罪行为的有效威慑了。

于是,当法律不再是挡箭牌的时候,看板还可能成为最后一道挡箭牌。

基于某些原因,我们不太可能在国内看到类似的看板,普通人在当前治理体系下也少有私力救济的空间,唯一曙光恐怕就是社交媒体上的转发。

但这一途径眼下看来尤其恶心。

鉴于受害者或审冤者往往「不合群、不得体」的表现,再加之人们心中「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等辩证法思维,受害者有罪论在公众舆论场中逐渐成为了一种共识。

豆瓣网友「小波福娃」曾总结过,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做一个完美受害者至少要遵守以下几条——

1.公布的事件必须有足够的、多方面来源的证据支撑,措辞严谨,逻辑清晰,除了事件本身之外,不讲太多废话,十分节制,既能戳中痛点,又不过于煽情(有写公号十万加的能力);

2.面对各种非难和指责,保持冷静和克制,没有一句废话,只点出该反对观点的要害,一切见血(有一定公关能力和技巧);

3.绝不多说话,也没有重大措辞和策略失误,对自己做得不够好的地方有充分的理由解释和事实支撑;

4.没有可以被人肉出来的前科和不能见人的黑历史;

5.有足够的社会和家庭支持,不至于心理崩溃而失态骂人;

6.事件解决完/满足诉求后,立刻停用帐号。

而任何受害者敢违背以上任何一条,人们就会迅速收回同情,开始拿「实锤」进行理智地质疑,将受害者重新设定为欺骗了自己的信任和感情的骗子,进而破口大骂,并期待反转。具体可参考江歌母亲、杭州林先生、夏俊峰之妻、马泮艳等人的遭遇。这些受害者,基本都难逃更多的「二次伤害」。

不用猜也知道,就《意外》电影中的女主,或这个故事的原型,那位老父亲的那些表现,如果发生在国内早被微博上的口水淹没了。

当有人付出如此大成本,实践对社会有正外部性的事情,也难逃人们的娱乐化消费与诛心指责时,不止法律不是挡箭牌,权利、正义和道德这些更虚无缥缈的玩意,就更无法成为谁的挡箭牌了。或许,大家都自信此生,永远不会摊上什么事儿吧。

即便摊上事了,也请不要声张,恐怕你的身后,早已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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