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禁带外食判决两样情!美丽华胜、国宾败诉
到底进电影院,能不能携带外食呢?没想到法院有两种截然不同判决。西门町国宾戏院、微风国宾公告列举数十项消费者禁带入场的食物,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认定其中薯条、洋芋片不应禁带,各开罚2万5千元,2家戏院提告抗罚。然而最早挨罚的美丽华大直影城,因「全面禁带外食」被罚14万元,去年10月高等行政法院却认定,限带外食是维护其他消费者不被食物干扰,因此撤销罚单。
看电影配零食吃得好过瘾,不过先前国宾影城禁带外食,还洋洋洒洒从卤味列到洋芋片、冰品都不行,让消费者看了觉得好扫兴。一位消费者表示,「带皮籽水果,这一项就有一点太夸张,因为列这么多,我完全不会看,感觉就是什么都不能带。」
北市府观传局认定其中薯条、洋芋片不应该禁带,开罚西门町国宾戏院、微风国宾各2万5千元,2家戏院提告抗罚,台北地院却认为不需撤销罚单,国宾影城还会继续上诉;但最早被开罚的美丽华大直影城被罚的14万却不用缴,因为上诉后,法官认为宪法保障人民的职业自由,业者规定不能带外食,是维护其他消费者不被食物味道或声响干扰,属于职业执行自由,判美丽华不用缴罚款。
到底电影院能不能带外食?竟然有两种不同解读。电影院的外食大战才刚开始,也让民众一头雾水,难道看电影配上点小零食,这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吗?(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