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遭检举!澎湖男教唆3友「1个打火机1桶汽油」烧了保育快艇

电鱼遭检举!澎湖男教唆3友「1个打火机1桶汽油」烧了保育快艇。(中时资料库)

一名澎湖许姓男子,因违法电鱼遭到陈姓海洋志工搜证检举,一气之下找来3名友人,以40万元代价,将陈男平时驾驶的保育快艇「金合全六六号」纵火烧毁,法院审理后,依教唆放火罪判许男3年2月徒刑,三名「行动组」成员各赔60万与陈姓船长和解,遭判1年十10月、缓刑五年。

根据判决书,许姓男子曾因违法电鱼经举发而遭监控,因此对从事海洋生态保育、协助执法人员出海取缔电鱼的保育船陈姓船长心生不满,为阻止陈男驾驶所属「金合全66号」保育船出海取缔,竟在民国109年8、9月间,找来郭姓男子,教唆郭男找人破坏陈男的游艇。

郭男立刻找来陈姓、蔡姓友人计划放火烧船,并向许男开价35万元,经勘查陈姓船长的游艇停放处后,又向许男提高价码为40万元,并浮报其中5万元做为自己之报酬。

许男事后先给付10万元作为定金,郭男转交给陈男后,又由陈男找到另一名陈姓友人,一伙人准备打火机、汽油桶等放火工具后,于109年10月16日凌晨约1时,假装是钓客前往陈姓船长停放游艇处,并传暗号「我已在钓鱼点」作为通知,随即潜水游到游艇停放位置,偷偷上岸将破布倒染汽油置于船艏前甲板处,再以打火机点燃引火,随即引发火势,整艘船最后烧成骨架。

事后四名策画纵火的男子,分别获得2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之报酬。经警调阅监视器影像画面,循线破案。

法官审理后,主谋许男坚不认罪,遭依教唆放火罪判刑3年2月,但郭、陈、蔡三人坦承犯行,各赔偿陈姓船长60万元,遭判1年10月徒刑,均缓刑年,并提供义务劳动5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