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組織法修正 新增科技副局長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法务部调查局组织法第5条,新增1名科技副局长。记者曾学仁/摄影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法务部调查局组织法第5条修正,将副局长从2人修正为3人,除原督导国家安全、重大犯罪调查的2位副局长,新增1位科技副局长,负责资安、电脑与网路犯罪侦查等科技侦查业务。

法务部调查局提案指出,除局本部外,全台有9个调查处、14个调查站、6个工作站、干部训练所等单位,业务所辖遍及全国,业务职掌为维护国家安全、侦办重大犯罪两大主轴,近年新型态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司法科技调查业务遽增。

法务部调查局提案指出,为落实科技侦查专业化,积极与国家重要关键基础设施建立资安联防与情资分享伙伴关系,极需增置1名科技副首长,襄助局长推展科技侦查业务。

调查局指出,国家安全的部分包括情报搜集、咨询部署、国家安全维护、全国及机关安全防护、两岸情势研析、国际情报及合作等。犯罪调查部分包括廉政肃贪、经济犯罪、毒品、洗钱防制等重大犯罪侦办和防制。未来新增的科技副局长将综理科技发展、电脑与网路犯罪侦处、资通安全、鉴识科学、通讯监察等科技侦查业务。

行政院所提修法版本,将副局长员额数从2人改为2人至3人,国民党立委林思铭、民进党立委汤蕙祯和郑运鹏等提出修正动议,规定副局长3人。经在场立委和官员讨论,通过上述修正动议,全案不需交由党团协商,今天立法院院会,在场立委未提出异议,三读修正通过。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法务部调查局组织法第5条,新增1名科技副局长。记者欧阳良盈/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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