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分手断情13年 为争爱犬反目告上法庭

陈女与赖男订婚交往13年,分手后,为脸书贴文及争爱犬反目告上法庭,法官判赖返还爱犬。(示意图/达志影像)

陈女与未婚夫赖男长期经营保险团队,2021年6月分手后,赖男在脸书指控陈母:「妳女儿跟以前偷吃的学长联系」,陈女怒告求偿及请求返还所有物爱狗「小笨」;赖抗辩,「小笨」的晶片、疫苗纪录饲主都是赖母,陈搬走时也未带走;他脸书贴文则是防卫权力。经动物协会人员作证,狗是陈单独认养,法官判赖归还狗、赔8万元,可上诉。

陈女指控,与赖男自高中到2021年1月订婚已交往13年,两人在2021年6月分手后,赖男在脸书贴文指控陈母:「妳到底知不知道真正分手的理由是妳女儿跟以前偷吃的学长联系」,并将阅览权设为「公开」。两人长期稳定交往,众多友人周知,赖捏造不实情节贬抑她的名誉及人格评价,导致她承受重大精神痛苦,求偿精神抚慰金。

陈女说,两人交往期间,她在2011年领养爱犬「小笨」,当时未满20岁,依动物保护法规定无法当饲主,才以赖母登记为犬只晶片名义人,两人分居后,她去探视「小笨」,赖以擅自侵入住宅恶言相向,她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返还「小笨」。

赖男抗辩,「小笨」的领养登记及注射疫苗纪录等饲主都登记是赖母,他才是「小笨」的所有权人,且陈女搬走时未一并带走狗,可见,她主观认为狗并非她所有。赖男说,他的脸书发文是陈述客观事实,澄清、保障自己的权力,并非侮辱陈女。

动物协会人员作证指出,当年陈女一个人来领养, 领养文件记载她是领养人,事后,陈女都会带「小笨」来做志工。

法官认定,陈女领养「小笨」取得所有权,请求赖男返还爱犬是有所依据,晶片登记赖母为饲主只是配合行政管理作业;脸书贴文言论就社会通论有负面评价、致人难堪不悦,贬损社会评价。法官判决,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判赖赔偿8万元;返还请求权,判赖返还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