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公开选聘第四届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

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智囊”和监督作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自2020年起,东昌府区创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邀请其沉浸式参与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工作,以独特视角强化政企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收到了良好成效。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四届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常年在东昌府区范围内居住或工作,关心关注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行业商业协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法律职业人员、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以及城乡居民等群体中选取聘任。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诚信品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热衷营商环境监督和建设工作,善于发现问题,具有较强的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四)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愿意承担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职责,主动接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监督管理,能较好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能够保证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时间,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主要职责

(一)真实体验并反馈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的实际成效与问题;

(二)对全区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关注、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并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五)定期梳理分析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形成并提供至少一篇高质量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书;

(六)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果;

(七)配合中心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座谈、调研、检查、暗访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

五、聘用期限

聘期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为期1年,聘用期满自然解聘(注: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工作属社会志愿服务,不享受任何报酬)。

六、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填写《东昌府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公务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二)组织审核。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将组织人员通过咨询、电话、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核考察,研究决定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三)颁发证书。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东昌府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

七、注意事项

请报名人员申请时,同时提供申请表签字盖章版及电子版、居民身份证扫描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李冬梅 李梦鸽

联系电话:8418959

邮箱:dcfqyzb@lc.shandong.cn

附件:东昌府区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来源: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