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学生会长校内违规111次 讨毕业证书最高行驳回

▲遭扣留毕业证书的三位学生许冠泽郑学鸿黄圣文,曾在9月间出面指控校方。(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国立东华大学学生会会长许冠泽今年6月毕业,还考上台湾大学建筑城乡研究所。但因他在东华大学校内违规停车111次,还积欠学校罚款1万多元,依照校规不能办理离校手续,无法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正本)。许男不满,向法院声请假处分一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准许可以先拿到毕业证书,但校方抗告后,二审最高行政法院却逆转驳回许男请求确定。

不过根据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书,校方已经先发给许男「毕业证明书」,许男也已经在上个月顺利向台大城乡所办理报到。最高行认为,许男的学习权已经受到保障,所以在他已经取得毕业资格,并顺利入学台大的状况下,已经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之急迫危险,故若裁准假处分已经失去意义,所以最高行驳回许男假处分声请。

对此,东华大学发出声明指出:「期盼许同学尽快来校缴纳违规处理费,以完成离校手续,完成后会规定核发学位证书。」

本案因许男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正本,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校方发给毕业证书正本,其主张理由主要是因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将影响他他到台大城乡所报到,以致影响他受教权,因此依照大法官解释748号意旨,提出诉讼。另外许男也以研究所报到期限届至,有重大损害难以回复之急迫危险性,声请假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后,针对假处分部分认为确实有急迫危险性,因此裁准;但校方抗告,最高行政法院确做出逆转裁定。

据了解,许男起诉后,东华大学发出声明,除了许男违规情事严重以外,另外还有2名学生也因欠缴校内违规费用,无法办理离校手续。校方指出,3人违规情节包括在禁止机车进入的校园内环道路骑车、停车逾时、违规停车等,该等行为危及骑单车步行学生的安全,机车违规罚金每次100元,3人分别违规111次、59次及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