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元经营权之争波及六寿险 金管会示警

东元经营权之争殃及池鱼。保险局局长琼华1日亲火线,提及外界点出钰叡公开收购菱光,背后大股东是创投胜伍有六家寿险公司投资,恐有保险资金介入经营权争夺的疑虑,施琼华强调,寿险资金不得介入被投资公司营运,转投资创投亦同,将请六家公司检讨是否已超越当初投资目的

施琼华强调,若达胜伍已介入经营权之争,恐不符保险资金公共性,六寿险险公司应以股东身分表达意见,至于六家公司是否应自达胜伍「撤资」,将由各公司自行决定,若已不符合资金运用目的、不合乎保险法,寿险公司本来就有续后管理流程去处理,这部分将要求六家公司自行检讨「投资决策是否要作改变」。

保险局是引用媒体报导,即东元集团会长黄茂雄找上中嘉董事长冠群合资成立资本额10亿元的公司钰叡,6月21日钰叡宣布在6月22日到8月10日,以每股29元,公开收购菱光最多50.1%股权,而菱光即是黄茂雄儿子黄育仁核心事业

钰叡最大股东、即持股50%的达胜伍创投,而达成伍有78%的股权握在六家寿险公司手中,即宏泰人寿远雄人寿、国泰人寿台湾人寿、全球人寿及中国人寿,最少持有5.71%,最高持有21.43%,被质疑有寿险资金介入经营权之争的疑虑。

施琼华表示,寿险业资金依据保险法不得介入被投资公司经营、不得出任董监事、亦不得与关系人合作介入经营权之争,而寿险资金投资创投公司,创投公司再去投资其他公司,亦都要受同样的限制,也就是寿险业投资创投之后,该创投亦不得介入公司经营权之争。

施琼华进一步指出,六家寿险公司投资达胜伍创投,都没有超过25%、亦没有出任创投董监事,即第一层是合法;第二层是目前菱光的公开说明书上已揭露,达胜伍后面有六家寿险公司投资,此时寿险公司必须善尽「续后管理」之责,即投资的创投在精神上亦不得介入任何经营权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