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买1.2亿豪宅竟藏1致命瑕疵 建商赔360万了事
她买亿万豪遭却遭泳池噪音干扰多年,法官判建商负责修缮泳池及赔偿住户360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北市林女姓董座于102年买了一间价值1亿元的豪宅,入住后发现楼上泳池只要有人游泳,屋内就会传来『咚咚咚』扰人噪音,隔壁邻居洪姓女子也有相同困扰,2人要求该建设赔偿精神抚慰金共1000万元,经法官实际勘查后,该噪音分贝超过法规管制标准37分贝,因游泳池隔音装置为瑕疵给付,故要求建设公司负责修缮泳池及分别赔偿林女200万元、洪女160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林女于102年4月买下1亿1800万的豪宅,由于林女的房子位于23楼,邻近顶楼游泳池,林女入住后发现,只要有人行走于木栈板或在泳池「踢水、打水或跳水」,房内就会传来『咚咚咚』重低音低频的噪音,住隔壁的洪女也深受其扰,林女和洪女多次透过社区管理中心、管委会转知被告改善,但建设公司至今仍无法改善噪音问题,气得林女和洪女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慰抚金各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
建设公司辩称,泳池产生噪音是因为社区住户在泳池中踢水、拍水或跳水所产生,非他们的疏失,林女与洪女买房时就知道楼上有泳池,且该泳池设计或施工没有不符合建筑法之处,也无任何施作设计不良造成噪音瑕疵,因此请求法官判免赔免修缮。
法官亲自到场实测后,发现只要有人行走于木栈板或泳池「踢水、打水或跳水,林女和邻居的屋内皆会传来类似有人在住家上方拍打篮球,重低音低频的噪音,且根据噪音协会鉴定,游泳池传来的低频噪音值大于37分贝,最大音量高达42.1分贝,已超过日间低频噪音管制标准。
且法官勘验泳池相关施工设计图,发现该建设未于游泳池底部与钢筋混凝土屋顶板上方之间舖设『楼板防音材料』,也未在游泳池底部上方舖设『减音或消音装置』,故此泳池属不完全给付,建设公司应负责修缮,改善费用经估算后为新台币8,620,000元。
法官认为林女与洪女2人分别受到泳池噪音的干扰多达6年,且实际勘查后认定房屋内传来类似拍打篮球之声响,甚为恼人,考量游泳池开放时间从早上7点开始,最晚到晚上12点,开放时间5至12小时不等,周末休息时间由游泳池也会开放,且使用人数会更多噪音持续更久,林女还因噪音干扰出现睡眠障碍等情形,法官判建设公司除须负责修缮泳池外,还须赔偿林女、洪女精神抚慰金200万元及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