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滚水淋身...女童「受创惊醒狂哭漏尿」 律师:保母恐判囚1年
基隆黄姓保母照顾1岁3个月大女婴,女婴下巴到胸、腹全遭烫伤,妈妈怒告保母涉犯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嫌。纵横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周武荣律师表示,此罪不管保母有无合格证书,都可能被判到约一年的有期徒刑,民事上所需赔偿的金额,恐怕至少上百万元。
▲基隆保母热水烫女婴15%二度烫伤,台北长庚医师:避免伤口感染 。(图/民众授权提供,请勿随意翻摄,以免侵权)
女童妈妈指出,2020年11月23日晚上7点多女儿在保母家中,保母在厨房煮热水,热水沸腾关火,保母竟不知1岁多的女儿就跟在后面,厨房也没设栅栏防止幼童进出,当保母准备要拿热开水茶壶到客厅时,一转身,滚烫热水直接淋在女儿身上,女儿当场狂哭,热开水造成女儿下巴、胸、腹、左前臂、左大腿出现大面积水泡、红肿、脱皮。
女童父母说,「不知道所谓重伤害的法律界线在哪里,但烫成这样,不叫重伤害吗?」 女婴爸妈跑遍各大专门治疗烫伤的医院诊所询问求助,后来天天从基隆到板桥一家医院换药,女儿也因此事留下阴影,睡觉常常突然惊醒大哭不停、吓到漏尿,未来恐留下疤痕,因深觉保母事后没拿出诚意道歉,怒告保母涉犯业务过失重伤罪嫌。
纵横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周武荣律师指出,烧烫伤深度一般采用三度四分法来分类,一度烧烫伤仅伤及表皮层,二度烧烫伤达到部份真皮层,三度烧烫伤则伤及真全皮层,甚至可深及皮下组织及肌肉骨骼;一般目前实务上对于二度烧烫伤,普遍上认为只是轻伤,但是否可能构成重伤害,还需看烧伤范围、未来功能恢复而定。
▲周武荣律师指出,保母恐将面临刑事责任与上百万元赔偿。(图/记者郭世贤摄)
周武荣表示,受害女婴如从下巴、胸、腹全烫伤,程度上看来,似有可能构成重伤害罪嫌,如果家长要想提告,他也会建议告业务过失重伤害,此罪保母不管有无合格证书,都可能被判到一年有期徒刑,另外依照女婴受创情形,如未来复原过程艰难,民事上所需赔偿的金额恐达上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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