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 郭哲敏涉洗錢217億 5千萬交保…高院9天後才收到抗告狀速分案
八八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经营AE博弈网站获利16亿元,另涉及地下汇兑洗钱217亿元遭检方起诉。新北地院认为相关证人大致诘问完毕,4月23日裁定郭5千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同时配戴电子脚环监控,避免弃保潜逃,同案洗钱共犯、郭哲敏亲信张旭升30万元交保。新北地检署抗告,但卷宗昨天下午才由新北地院送交台湾高等法院,高院昨已完成分案,将尽快裁定。
郭哲敏在交保后3天赴新北地院开庭,当场向法官抱怨电子脚环蓄电量不足,让他睡到一半没电就被打电话确认行踪,希望能更换成电子手环,以免被误认为弃保潜逃。
新北地检的抗告理由首先是认为郭哲敏是通缉到案,原本就有逃亡事实,他海外资产雄厚,有投资柬埔寨土地、泰国曼谷房产不动产,且持有柬埔寨护照,国际往來频繁,甚至曾办理新加坡投资移民,有绝对的财力及能力潜逃国外并在国外生活。
其次,郭哲敏为本案赌博、地下汇兑、洗钱犯罪集团首脑,先前已有灭证事实,依审理计划,证人诘问至少至今年6月7日,而禁止接触骚扰的高达40余人,郭有对证人骚扰、施加暴力,影响证人证述的强烈动机和高度串证之虞。第三是检方认为法院交保相关措施,无法防止郭哲敏逃亡及勾串证人,亦无法防止破坏监控设备,或以偷渡等方式弃保潜逃,仍有羁押禁见必要。
新北检认为如果法院仍要交保,建请提高具保金额,因为郭一经裁定交保,即火速办完交保,可见钱对他来说不成问题,考量本案犯罪所得,仅5千万交保金额过低,无法达到阻止弃保潜逃目的,应将交保金额提高至2亿元以上,同时对共犯张旭升施以电子脚环。
但因一审作业原因,高院直到5月2日下午才收到郭哲敏的抗告案,高院随即分案,合议庭将评议是否驳回或撤销、发回重裁。
八八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涉嫌经营AE博弈网站获利16亿及地下汇兑洗钱217亿元,新北地院4月23日裁定5千万元交保,检方不服而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5月2日才收到卷宗,将尽快裁定。资料照片。记者蒋永佑/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