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逆转!台中女中、大华国中食物中毒案 这原因不成立

台中女中3月29日通报校园食物中毒后,台中市食安处立即启动个案、供膳场所调查及采检等相关调查作业。(台中市政府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日前台中女中、大华国中两校爆发疑似食物中毒案,在检体检验结果出炉后,经综合研判因食物引起人体不适因果关系不成立。(台中市政府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市3、4月间陆续爆发台中女中、大华国中疑似食物中毒案,分别有48人、75人在食用学校午餐后出现腹泻、腹痛症状,11人就医,台中市食安处将环境、食余以及人体检体送验,结果大逆转,因食余检体皆未检出病菌,经综合研判因食物引起人体不适因果关系不成立。

台中市食安处3月29日接获台中女中通报疑似食品中毒通报,该校学生于3月27日中午食用团膳后,陆续有48名学生出现不适,10人就医。而4月11日大华国中全校589名师生用完午膳后、陆续有75人出现腹泻、恶心等症状,仅有1人就医,治疗后即返家休养,校方当日即进行通报。

食安处在接获通报后立即启动个案、供膳场所调查及采检等相关调查作业,其中台中女中采检3件环境检体、6件食余检体以及18件人体检体,结果皆未检出病原菌;而大华国中部分采检4件环境检体、2件食余检体以及13件人体检体,仅在1件人体检体中验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最后综合研判2件校园食物中毒案不成立。

食安处强调,一接获通报立即对供膳业者依《食安法》规定,要求厂商暂停供餐,作业区进行清洁消毒,经食安处派员实地复查合格后已恢复供餐。

食安处解释两案皆依照食药署「食品中毒病因物质及原因食品判明标准」进行综合研判,主要因采检结果环境检体与食余检体皆未验出病原菌,最终判定「因食物引起人体不适因果关系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