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妳的「爱液」 尪偷腥1周嘿咻2次!人妻炸锅求偿100万
钟女发现吴姓丈夫偷腥,愤而对小三提告求偿100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市一名钟姓女子,去年(111年)发现吴姓丈夫与叶姓女子外遇,2人交往期间多次在外幽会,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平均一周发生2次,还经常用通讯软体传讯息、照片,或是用视讯、打电话互诉爱慕、思念之情。钟女愤而提告叶女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钟女出示吴男与叶女的LINE对话纪录,去年4月28日起,2人开始调情,相约发生性行为,或是性行为后讨论有关过程,里面有许多2人的咸湿对话,「我的衣服都是妳的爱液」、「我也舒服到全身都软了」、「好想再插妳」、「有机会我们去汽车旅馆休息12小时好吗」等。
叶女则辩称,不知道吴男是有配偶之人,钟女提供的对话是文字档,易有造假之嫌,难为证据,且吴男与我立于同等关系,易有维护之情,他作证说与我发生性行为次数有前后矛盾之虞,不足采信,我与吴男也已无联系,侵害钟女配偶权之情节非属重大,赔偿数额应予酌减。
吴男作证时表示,「叶女知道我已结婚,剪头发聊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大概是两、三年前就知道。我跟叶女是小学同学,是剪头发的时候叶女跟我讲得…」。
法官检视,去年(111年)4月6日钟女LINE给叶女的讯息,钟女:「我是XX的老婆,妳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我的家庭。我们一样都是有家庭有小孩的人,麻烦将心比心一下。祝福你的家庭美满」。叶女回复:「…今天跟妳澄清一下,我跟XX只是国小同学和朋有(友)。…真的很抱歉打扰到妳们家庭,影响了妳的生活…。」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钟女请求叶女赔偿应以4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