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英达批广告费过高 泰山:比率合理勿沦为笑柄
泰山企业集剸(本报资料照)
泰山再杠独立董事,表示独立董事杜英达于今年2月20日召开记者会,指称「2022年度第三季仅赚几百万,却花了1.2亿元广告费」,泰山澄清并非事实。
泰山表示,2022年度前三季个体营收为72亿3850万1000元,广告费用占营收比率仅为1.9%,杜英达所述,显非事实。
又依2018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显示,营收净额依序为68亿1363万6000元、68亿3754万3000元、71亿4079万5000 元、86亿2271万3000元,已呈现大幅度提升的趋势。年度广告费用占营收净额比率依序为2.4%、2.4%、2.2%、1.8%,不增反减,且与其他食品业公司占比多为「1.8%至6.4%」相较,前开年度广告费用已属偏低,故而前开费用未逾合理范围。
泰山表示,公司本业为食品产业,广告费用是经营之必要开销费用,而花费广告费用也在合理范围内,建议杜英达在执行职务时,应综观本公司整体格局效益,并详细检视历年财报统计资料,而非执意扭曲单一数字,甚至信口雌黄、胡乱指控,以免沦为猛打乌贼战的「落漆独董」,而徒留笑柄,意图干扰本公司业务的执行及运作,更是严重背离独立董事忠实执行业务之正确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