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的健康/人生/家人,才有「责任制」这回事
最近网路上知名部落客『三分钟热度』发表责任制,阻碍国家社会进步一文后,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有关『责任制』对台湾及企业的影响。
先声明:每个人的立场不同、人生经历不同,一个议题本来就会有正反两面的声音。我说的完全只是我个人体验与经历过的。网友们可以不同意不认同,你可以关视窗离开,但也可以选择看我怎么一路走来,怎么面对『责任制』。
基本上,我心灵上与精神上都极度反对『责任制』,但是我也必须坦承,在台湾这个环境中,要做到完全拒绝『责任制』不是单打独斗可以完成,『责任制』的影响层面已经是社会价值观的问题,是一种『集体意识』,其可怕在于『集体意识』可以杀人于无形,让你习惯一切折磨,到最后死得不明不白,都还以为自己是壮烈牺牲。
我有什么资格可以放这个屁?因为我曾经是加班狂人。
本人我离开台湾前,有六、七年的时间,曾经在『加班程度相当恐怖』的『广告公司』与『电视台/传播圈』待过,加班对我来说真的是家常便饭,甚至在我来加拿大之前,离开公司的当天,吃完离职蛋糕、发表完离职感言之后,我还在联络厂商交办事情,离职后还有人继续打电话给我,这就是我的加班人生。
我的加班人生,从我第一份广告公司的工作开始:『奥美广告业务执行』
我记得非常的清楚,面试的时候我被问到:『你可以接受加班吗?』我说:『可以』。
面试官说:『即使每天到十点十一点,周一到周五,周末假日还要来加班,这样也可以?』奥美广告耶!多少大传系毕业的学生,盼望着这个面试机会,就算我加班到爆肝爆肺,我都要咬牙硬撑!我点头、坚定地说:『我可以。』
面试官又说:『即使你老爸老妈反对你夜夜加班,你还是可以?』我回:『我会说服我的爸妈,你不用担心』
这是真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凭着这股坚定跟企图心,被面试官觉得我是童养媳,可以磨可以操可以用到死,所以当年我是唯二的应届毕业生被录取进奥美广告,另一个好运的同事是堂堂政大企管系,我只是区区辅大广告系。所以当我被录取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就算加班到死,我也要撑着。
当时我还住在基隆,每天通车往返台北与基隆,最后一班从联合报发车是晚上11点40左右,所以我天天都在赶那班车直到我离职的那一天。我常在客运上睡到基隆站还被司机叫醒,把家当旅馆的日子一年之后,我脸上长了一堆痘痘、一脸憔悴、脾气火爆。
某天,江妈妈说:『你可以不要作这份工作了吗?有必要弄成这样吗?』那天早上到公司去时,一坐下来我在办公室大哭,一整个早上三个小时,我边上班边哭,哭到吓死隔壁同事。
我跟我的主管说:『我妈妈...要我不要干了。』主管点点头,只说:『好,我知道,我会解决。』(虽然最后还是无力解决)
其实当时年纪真的还小,抗压也不够,只觉得自己天天无止尽的加班不知道为了什么?一份成就感?一份薪水?还是一份热情?但是这些,有必要牺牲我与家人相处的时间,跟我自己的健康来交换吗?我一直都很能忍,但是当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江妈妈也不再支持我的时候,最后一到防线的崩堤,我也跟着溃堤。
哭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父母,让妈妈操心。但无从解决,我很困惑也很茫然,一个社会新鲜人以为社会就是长这样:『为了出头天,你就要加班到死、用你的身体健康付出代价、用你宝贵人生的时间付出代价。』
我以奥美为荣,奥美是我的母校。那段时间虽苦,却奠定了我往后在行销领域工作的重要基础。因为当时在广告公司伺候有名的魔鬼客户,其他组虽也会加班,但是不会像我们这一组这么夸张,我只是刚好运气不好,在工作量大、客户又极尽严厉的魔鬼组,才会如此悲情。
另一个加班主因,是因为业务夹在客户跟创意之间,客户一早上班,常常九点半就接到客户咆哮电话,业务必须九点半手机待命,找创意人员发落工作却要等到中午之后,因为『不到中午、不见创意人』是当时的风气,创意人员一到还不一定会马上上班,要等他们吃完中餐心情好一点后(WHY?我早上被骂的时候,我连早餐都没吃耶!)下午两点之后,才有好心情跟好timing跟你坐下来讨论工作。就是这样,每天早上伺候客户,下午跟创意玩躲猫猫,晚上才有时间作行政工作或是写报告,所以不到十一点不下班。
创意人员的苦在于他们常常需要在半夜加班,可能是半夜夜深人静才有灵感吧!(我不是创意,无法说对错)如果遇到拍片更是熬夜当补品,业务可以回家睡大头叫的时候,创意人员必须要现场盯每一个细节,因此看到创意人员黑眼圈很正常。就这样,恶性循环下,广告公司的人,不管是业务还是创意,一天比一天晚下班。
直到后来,许多广告圈的同事过劳死,广告圈痛定思痛,开始重视『加班』这个问题,开始重视『员工健康与生活品质』。现在的奥美广告也推行准时上班、准时下班的活动,甚至一周有一天五点准时下班关灯,请员工们乖乖回家休息(但是我想大家只是把资料带回家继续加班吧?!)
在电视上看到陌生人『过劳死』的新闻,可能会觉得可怜,但是当有认识的朋友过劳死,就不是『可怜』可以一语带过。你会错愕着,年轻生命的瞬间陨落、人世间的生死无常,你不知道也不懂为什么。你会错愕着,下一个有可能就会是你,因为你有着跟他一样的生活习惯,觉得死神离你原来这么近、这么近。
直到我离开广告公司之前,我还时无法突破『责任加班制』的枷锁,一个小员工为了生存、为了表现,只好随波逐流,继续跟着加班。唯一可以训练的是当你熟练的时候,工作效率会增加,你可以从十一点下班,进步到九点下班。但,还是在加班。
真正外商文化公司,真的不一定会加班。
接着,我到了一个境外频道上班,当时我开了眼界,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人会准时下班~ 因为境外频道的亚洲总部通常都在香港(或新加坡),因此有很多机会跟香港人、加拿大人、澳洲人、新加坡人一起工作,大多是透过mail或是视讯联络。
首先,大家都很规律九点半来上班,早上十点是大家最爱book的开会时间,刚吃完早餐、精神奕奕,讨论事情最有效率。吃中饭之前,我已经跟香港总部来来回回好多信、开完一个会,一天的事情完成一半。到了下午五点人寄出的信,通通不会有人回你,因为大家在准备下班,明天再来处理。我第一天上班对于六点就可以打包回家,觉得超级不习惯。(感觉很不踏实,因为早下班不用加班,薪水还比较多?好诡异)
但是台湾客户常有急件,下午四五点要紧急抓人讨论工作三不五时也会发生。而当你跟全世界各种种族的人工作的时候,有趣的民族性就会出现。
有些香港人可能会帮忙你,留下来跟你讨论一下下,然后约好隔天一起解决事情。香港人可以加一点点小班。
有些印度人可能是直接不理你,先来个石沈大海,然后在半夜回信,以显示自己的认真工作。(可能是我遇到机车印度仔)
有些加拿大与澳洲同事则是很直接,他们会一点也不留情面地回你说:『我要下班了,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要做,请排队约会讨论。』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急件,原则就是不能插队。
一开始觉得真是他妈的,客户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我也要留下来加班阿!你就不能帮个忙吗?『爱凹』的心态出现了,觉得对方加一两个小时的班有什么了不起,我也留下来加班阿!我们不是团队吗?不是应该进退与共?(很显然地,我以后如果当老板一定也是凹死员工)
但是对外国同事来说,他们都知道台湾来的急件,绝对不能通融。他们知道台湾人爱凹,帮一次就有第二次,久了就会食髓知味,原则不能被打破。(怎么觉得台湾人有恶名昭彰的感觉?)
后来我到迪士尼电影公司上班,遇到一个香港总经理,她彻底改变了我很多观念。电影公司的日子以周为单位,隔几周就有电影要上片,上片前加班到八九点也习以为常,有阵子总经理看不下去,个别约谈问每个人『为什么要加班?』。
一开始听到这问题真的整把火:『你老娘我事情做不完当然要加班阿!这是在指证我做事情没效率吗?』
总经理说:『你要学习的smart work,事情做不完要跟你的主管反应,并且一起解决,最没效率的工作方式是把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不知道找正确的方式去解决。把事情合理的顺序化(prioritise),分辨哪些事情一定要现在处理,哪些事情可以明天处理,或是请下游厂商帮忙处理,要找聪明的方式做事情,而不是用最苦干实干的方式做事情。把时间留给自己跟家人,才是你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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