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攻防/北市提第6户税率4.8% 财部:各地方政府可自行调整税基
针对台北市今(17)日提出,房屋税率的改革税率,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也有提出囤房税的法案,而财政部也会汇整各地方政府的意见当中。财政部官员指出,房屋税的算法是「房屋课税现值乘上税率」,税基是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调整,用什么方式调高或者减轻纳税义务人的负担,尊重各地方政府。
台北市长柯文哲到台北市议会政府进行专案报告,他指出现在法规规范,超过3户才被认为「非自住」,他认为只要超过1户,税率应该要随户增加。台北市政府今日也发布新闻稿表示,北市府近期已回复财政部建议方案,除了全国单一且自住房屋税率0.6%外,台北市的第1户住家房屋税率,维持在1.2%。
再来第2户及第3户目前初步规划是1.5%~2.4%,第4户及第5户是2.4%~3.6%,至于持有第6户以上税率高于3.6%,目前北市府内部初步版本为4.8%。北市府强调,但是现行房屋税条例规定住家用房屋税率上限是3.6%,以上建议尚待中央修正房屋税条例后,始得提案修正本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并等议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不是立刻可以提高到4.8%。
另外,黄国昌的囤房税修正条例草案,单一自住税率从现行1.2%降为1%、针对少数囤屋大户采累进税率,持有4户至5户的税率则为2.4%至3.6%,超过10户最高税率可达10%。黄国昌的版本,建商盖完预售屋后一年内没卖出,将从1.5%的房屋税率调整到按照累进税率处理、闲置不出租的将课5%到8%的空店税等。
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黄国昌的修法提案已经排入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各地方政府的意见已经传回财政部;但是财政部目前没有提出对案的计划,如果立法院要审议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时,也将会呈现各地方政府的意见。
不过,财政部认为,因为各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考量,因此各地方政府的意见不见得相同,且房屋税各地方政府可以透过「税基」调整,来作为增加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的负担,所以目前财政部是尊重各地方政府自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