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達5人遭性騷!「再吸5分鐘」庭長不只涉吸乳、碰私處 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方法院停职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阳明山上强制猥亵女书记官、女法官,除遭士林地检署起诉外,蔡另外在2004至2010年间性骚扰3名同仁,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今以他违反法官法、法官伦理规范,决议由司法院迳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人审会2月20日才就蔡2007年对女书记官「吸乳」开会,决议移送监察院审查。
法官论坛去年6月一篇题为「妳不孤单」的文章爆料,指资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关心工作状况,中午开车载着刚分发的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吃饭,车辆却开到深山的「中湖战备道」旁,在车上涉性骚女法官不只一轮,最后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评议,要求下山。蔡随后发文「我如果有性骚行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赌上任何诅咒」。
士检起诉指出,早在2007年间,蔡时任行政庭长,开车载女书记官上阳明山,至人车稀少避车弯,于车内涉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气愤制止,蔡称「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惊吓逃下车,后续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开车送回家。
前年11月,蔡邀约一女法官到阳明山土鸡城用餐后,开车至避车弯称「头晕需要暂时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又涉掐捏大腿,隔裤子抠碰私处。
士院2023年7月针对蔡2022年对女法官骚扰案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审议,10月法评会决议评鉴成立,移请职务法庭审理,由于情节重大,建议将蔡明宏撤职处分。不过士院去年12月再针对蔡2007年11月对女书记官「吸乳案」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指应本于「违失行为一体性」再次议处。
但法评会认为吸乳案发生于2007年,评鉴时效为3年,士院移送评鉴已逾期,今年1月12日决议不付评鉴。司法院决定将蔡送监察院弹劾,人审会上月20日开会,蔡表示一切的指控都是子虚乌有。人审会不采信蔡的说词,以蔡违反法官法第18条第1项前段、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规定,将他移送监察院。
今天人审会则是就蔡另外骚扰3名女同仁部分讨论,会后认为他破坏司法形象,应受惩戒,决议由司法院移送监察院审查。
至目前为止,被蔡明宏骚扰的被害人已达5人。
截至目前,遭法官蔡明宏性骚扰的女同仁已达5人。资料照片。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