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读补多忘

散文

偶尔与书友聊书,有时书友惊讶我对部分细节很熟悉。我总是老实招认,多读补多忘。

「多读补多忘」是民初书法篆刻名家王壮为的闲章。家人和我某次参观台北故宫博物院,它是我印象最深的展品。那方石章并不大,阳刻篆文,另有文字说明,此印边款尚有王壮为手迹及绝句:「过目虽多只益惭,健忘偏足抵贪婪。好书毕竟还应读,释卷优游也不堪。」此印显然耗费王壮为不少心神精力,甚至为它写诗,想必是得意之作。

我并非过目不忘的天才,首次阅读一本书总是努力关注内容。然因智力平平,倘若只读一遍,常常脑筋一片空白,不记得多少,等于没读过。必须反复阅读,才逐渐有一点心得。多读不光是补多忘,亦为必然的学习方式。再说,多次阅读同一本书,尤其是小说,往往每回都有新发现,察觉更多细节,尽管或与情节主线没多少关联,但整体感受很有趣。且熟悉细节,小说里头的种种,有时会在现实出现,于是与那本书的缘分就更深了。

「白罗喜欢蘑菇蛋卷耶。」

「之前我做蘑菇煎蛋时,你为何不说?」

「哎呀,我最近才看到嘛。」

家人认为,若早知白罗爱吃蘑菇蛋卷,他做这道菜之际就有趣多了,且吃起来更有滋味。

白罗是推理小说家阿嘉莎.克莉丝蒂笔下的名探。我对阿嘉莎.克莉丝蒂营造的情境相当着迷,却不大欣赏蛋形头、略嫌矫揉造作的白罗。喜欢某作家,却未必接受她的主角,这对我来说并不矛盾。读者对作品百分之百地倾心接受,喜悦满满,是一种难得的福气。然而百分之八十的爱,虽浓度稍逊,惟不减真诚,这是我的选择。不见得非要喜欢一个作家的全部,才叫喜欢。反复阅读之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就更清晰了。

重读可能有机会对某书二见钟情,这是给自己也给书籍第二次机会。以前看不下、不喜欢的书,或因环境不同,心境大异,再次阅读突然爱上了也说不定,亦是另一种收获。好书太多,永远读不完,与其为了一路追逐新书徒增焦虑,我宁愿多读补多忘,仔细、再三地阅读手边书籍,不追随潮流,也不贪多。

时间精力毕竟有限,遵行多读补多忘,涉猎必然较少,无可如何。我接受自己只是一般读者,并不妄想「立德、立功、立言」。且所谓传承文化的重担,也轮不到市井小民如我来扛。阅读只是个人的嗜好之一,让自己愉快而已。闲时与书友交流一二,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