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传裸照恐吓女同学 判囚6月+240小时公益劳务
潘姓男子因爱慕国中女同学,但未能理性处理感情问题,竟回传女同学裸照恐吓,遭新竹地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邱立雅)
26岁潘姓男子与陈女曾为国中同学,当时两人因关系友好,曾互传自拍裸照给对方,未料10年后双方感情生变,潘男竟开数个分身帐号恶言辱骂并恐吓陈女,胁迫陈女提供其他自拍裸照。新竹地院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同时因缺乏法治观念,须向公益机构或团体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潘男与陈女年少轻狂时感情交好,曾在2014年到2016年之间,互传自拍裸照给对方,未料10年后两人两情生变,让曾经爱慕陈女的潘男一夕变脸,在2022年间,透过数个社群平台帐号,传讯息给陈女辱骂她:「妳真的很贱」、、「我这边收集到很多东西」、「想要欣赏欣赏你淫荡的身体」、「看妳乖不乖」等文字讯息,甚至还附上陈女之前的自拍裸照。
除了不断回传陈女裸照,还附上陈女粉丝专页贴文按赞好友列表截图,发讯息称:「不知道传给这些人会怎样」、「我看您很想红喔?」暗示可能将陈女裸照传送给他人,导致成陈女惊吓不已,担忧自己的不雅照片会流传在网路上。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潘男因对陈女有爱慕之意,但未能理性处理感情问题,出言恐吓反传裸照行为已影响陈女生活、工作及家庭生活甚钜,念在潘男与陈女已20万达成和解,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缓刑两年,另判决确定后两年内应向指定公益机构或团体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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