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就是要搞妳」性侵 陪酒小姐先到神坛收惊再报警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示意图/pixabay)
陈男2015年9月间到台中沙鹿区一间小吃部消费,并找来「小美」(化名)陪酒唱歌,结束后由女子开车送他回家,未料陈露出狰狞面目,撂狠话「就是要搞妳」,性侵小美得逞,小美离开后先到神坛收惊再报警,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判陈男3年8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当天陈男以车子被朋友借走为由,希望小美开车送他回家,并邀请对方上楼聊天,接着要求小美脱掉胸罩让他观看胸部,由于陈表情凶恶,小美不敢反抗而照办;陈男又说要看下体,遭拒绝后即动手拉扯,小美担心内裤拉坏,只好拉下内裤让他看一下就立即穿上。
但陈男不罢休,恫称「就是要搞妳,如果不同意,不会让妳活着离开」,小美心生畏惧不敢反抗,陈男把小美抱到床上,小美以罹患爱滋病为借口希望浇熄他的欲火,陈男不为所动,小美反而担心遭陈传染疾病,从包包内取出保险套帮他戴上,过程中小美一度试图起身拒绝,但遭陈强力压制并作势殴打,导致小美左胸前、左前臂、左上臂、右上臂、左大腿、右膝等部位有抓伤、瘀青等伤势。
同日晚间8时许,小美要求离开,并佯称下次再约时间性交,终于脱身,随即前往梧栖区某处神坛,向该神坛负责人表示遭人强奸,要求收惊;同日晚间10时许前往林姓友人住处,林建议她报警处理,小美遂向清水分局安宁派出所报案,并提出陈男使用过的保险套,再带员警前往陈男住处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