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元旦上路 犯法者不能当保全!

▲「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元旦上路犯法者不能再当老师。(图/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于2017年元旦起全面实施,未来利用儿少做色情表演、拍摄儿少色情物品、下载或散布儿少色情影片或雇用儿少从事坐台陪酒等工作都属对儿童性剥削行为,违法者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元罚金,未来不仅无法取得职业驾照,也不得再从事教师保全人员等职业。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于2015年2月4日经总统公布修正,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此与20年前的「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最大不同处在于法案名称的改变、扩大保护范围,以及认定被害人的安置需经专业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多元化刑责加重,与赋予网际网路业者保存证据责任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较20年前多了5项变革。(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保护司司长张秀鸳表示,新法名称的改变在于突显这些行为当中,儿少就是遭受性剥削的被害人,且除了原法条订定的对价性交或猥亵行为、拍摄儿少性交或猥亵物品、利用儿少从事坐台、陪酒等涉及色情之侍应工作等态样外,新法亦增列利用儿少为性交或猥亵行为,及供人观览之行为样态。此外,过去为保护儿少利益,查获性交易儿少被害人一律安置先行安置,但新法将其规定修正为「皆须经过专业评估」的多元处遇服务,以符合儿少最佳利益原则

为避免行为人性剥削儿少,在行为人部分,除了针对意图营利犯罪者加重其刑责外,对於单纯持有儿少性交或猥亵物品第一次被查获者也新增罚锾规定,除了原本的2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辅导教育外,也可裁处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罚锾。

▲搜藏儿少性交或猥亵影片者,最高也可处10万元以下罚锾。(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近日网路科技发达,网路援交时有耳闻,为利于司法警察机关侦办、查缉行为人,当业者知悉有性剥削之情事时,应先移除该项资讯,且保留犯罪网页资料嫌疑人个人资料及网路使用纪录等相关资料至少90天,以提供司法及警察机关调查。张秀鸳呼吁国人,对儿童及少年的性剥削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行为人不仅不能够担任学校老师、无法取得职业驾照或担任保全人员,部分国家也有禁止曾犯有相关罪名入境之规定,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在好奇人的趋使之下,利用网路匿名散布不当内容或下载儿少色情影像。

家长若发现有儿少遭受性剥削情事,请迳向110警察机关报案。另外,如发现网路上有散布或暗示使儿少与人发生性关系讯息,请向「iWIN网路内容防护机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