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犯罪追訴權時效 蔡清祥:蒐集研究各國情況

儿少性犯罪追诉权时效应比照其他国家没有时限,法务部长蔡清祥今天表示,追诉权时效是为了法的安定性,儿少部分可以讨论,但时效的问题是要整体考量,会搜集各国状况进行综合研究。

立法院临时会今天邀请行政院长陈建仁率同相关部会首长就「性骚扰防治相关事宜」进行专案报告并备质询。民进党立委陈培瑜重申过去的主张,政院版应纳入第三方外部独立的机构,与内部申诉制度「双轨并行」。

陈建仁表示,这次修法过程,强化内轨的申诉制度,也建立外轨的申诉制度,以双轨制度并陈来做。在外轨的制度部分,最高负责人若为行为人,被害人可向地方主管机关提出申诉,而因地方主管机关人力有限,主要是以内轨申诉为主,如果必要时,会有外轨申诉制度。

劳动部长许铭春说,内部曾就第三轨制度单独建立,提出两个问题,一是考量雇主在职场防治义务不能脱免,不能因此而怠忽;另一个考量是,地方政府劳动行政机关的量能,会因此整个瘫痪,反而让被害人权益无法获得及时伸张。

许铭春表示,后来采取折衷,最高负责人若为加害者,直接由地方政府劳政主管机关处理。她说,以往被害人不服内部调查结果,现在可以直接拉出来由地方政府劳政机关处理,是有一个平衡的考量,让内部的防治义务可以落实。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表示,目前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若要申诉,必须过五关斩六将,他接获不少案例都有此状况,先去找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再通报家防中心,然后去警察局报案,再送法律扶助中心,或又回到犯保,他建议应设立单一窗口,把整个资源整合进来,而非层层转介。

陈建仁指出,有关性侵害被害人强化部分,确实值得讨论,现在加强113专线的接案能力,也有很好的转介过程,人力要充足,要尽到保密责任,未来专线将往邱显智建议的方向,提供更完整的协助。

邱显智也提到,性别工作平等法调查部分,劳动部说只针对一定规模公司要求纳入外部委员,但台湾大多是中小企业,小公司发生性骚扰、性侵害状况,更需要协助。

许铭春表示,台湾10人以下的公司占了79%,若在公司设委员会恐怕有困难,未来在相关子法会有进一步设计,将会有专业和有性别意识委员参与调查,一定会接住被害人。此外,邱显智也表示,现行儿少犯罪的追诉权时效不合理,加拿大、荷兰都没有时效。

蔡清祥表示,追诉权时效是为了法的安定性,若追诉或通缉就停止执行,目前没有针对个别犯罪停止时效,儿少性犯罪部分如果要考量,大家可以讨论,但时效的问题是要整体,会再来把各国情况做综合研究。

法务部长蔡清祥。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