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影像案重懲少 逾3成以「情堪憫恕」減刑
警方统计近五年儿少性影像遭偷拍案上升,但过去三年检方对儿少性剥削案件超过两成是缓起诉或不起诉。图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黄子佼上网购买未成年性影像获缓起诉引发外界的批评,据警方统计,近五年儿少性影像遭偷拍、流传甚至贩售获利案件上升,但过去三年检方对这类案件超过两成是缓起诉或不起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三成以上以「情堪悯恕」为由减刑;许多被害者因为家人怕伤名誉,即使知情也不敢报案,相对贩售非法偷拍影像者如创意私房估计获利上亿元,但检警追缉挑战大。
不少被害人不敢报案 黑数高
刑事局统计近五年有关儿童及少年性影像案,拍摄、制造等案有二一七六件,散布、播送等则有八五四件,呈上升趋势,研判与智慧型手机普及、交友观念改变有关,但不少被害人不敢报案,黑数高,实际发生数更高。
警方受理件数远低于卫福部性影像处理中心接受的申诉案件数。警方观察,不少被害人怕家人知情、激怒犯嫌,或在诉讼过程可能抛头露面伤害名誉,不敢报案,只想移除网路上影像。
虽案件量增加,国会也修法加重处罚,但许多案件到了地检署、法院,受重惩仍是少数,类似黄子佼购买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者,去年修法后检方侦结卅八件,只有六件起诉,不起诉处分高达廿三件。
被告以付钱和解 盼争取缓刑
艺人炎亚纶遭控偷拍未成年私密影像,虽被以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但他上月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希望争取缓刑,让全案落幕,回归正常。
曾甄选上台湾大学研究所的林和骏,二○一四年起透过通讯软体、交友网站以交往或交换欣赏,诱骗八十一名少女自拍裸照传送,还寄给同好,并恐吓部分被害人。虽然这类行为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但因和解等理由,法院针对八十一件犯行,各判刑一年二月、一年四月,累计超过百年刑期,最后宣告执行刑期是六年。
有检察官指出,类似付钱和解情况,是许多案件获轻判或缓起诉的原因之一,另外,不少法官、检察官对于儿少性影像透过科技散布的威力、对被害人长期伤害,欠缺足够认知,也是一大原因。
拍摄儿少性影像 多案获减刑 制表/司法社会中心
「N号房」检方:不雅片会员是共犯
曾侦办「台版N号房」案的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陈祥薇指出,在论坛内购买不雅片的会员深陷网路世界,丝毫不知行为已严重触法,又不认识受害少女,对于自身造成被害人的伤害缺乏意识,但其实都是加害共犯。
法界人士指出,许多司法官对单纯持有者因无被害人提告,或拍摄者与被害人和解,往往会以缓起诉处分或减刑轻判。
检警当时追查,全台至少还有数百人自该论坛取得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且多以白领阶层、工程师为大宗,许多人到案后的说词都不认为花钱买这些影片有违法之处。至于贩售未成年少年影片的创意私房,利用会员供应影像及汇款给供应者,拆半分润,宛如「盘商向菜农收货贩卖」,推估过去几年获利已上亿元。
警方指出,追缉幕后负责人不容易,相较缉毒、枪砲、扫黑等,专精查缉网路性犯罪的警察少,网站IP又常在境外,跨境追查更有难度,但被害人身心遭重创,司法若再轻纵,如同对被害人的第二度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