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5位主管无罪 浩鼎:再度还给当事人清白
台湾高等法院今(26)日上午10时宣判台湾浩鼎(4174)五位主管被控涉内线交易案,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驳回检察官上诉。台湾浩鼎谨代表经营团队、员工及投资人,对台湾高等法院依法做出此一客观、公正判决,再度还给当事人及公司清白,致上最高敬意和谢意。
浩鼎表示,这是国内首宗因新药临床试验未达标,公司管理阶层买卖股票而遭起诉案例,究其原因,仍在于新药研发、临床试验与解盲均属高度专业,与社会形成专业知识落差,致造成检调对事实认定之误解。
浩鼎指出,如今二审再度判决无罪,浩鼎除了衷心感谢士林地方法院及台湾高等法院对此案谨慎、详细的审理态度和查证的努力外,并希望台湾浩鼎在本案所付出的惨痛代价,在疫情当前,能促使社会进一步对生技产业身系大众安全与健康希望的认识。
浩鼎强调,吁请检方依据法务部拟定「检察机关妥速办理刑事案件实施要点」,衡酌不再提起上诉,以免耗费社会资源,让误会和伤害到此为止,今起一切向前看,并不忘投入新药研发的初心,是为了满足仍未能有效治疗的医疗需求,希望早日以研发成果,向社会证明生技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