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缘何成垄断“重灾区”
“我最近想买辆二手汉兰达,没想到去附近的二手车市场询了一圈价,年份、款型差不多的,价格竟然相差无几,这太不正常了。”正如浙江省湖州市消费者何先生所言,他的质疑正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整顿中得到化解。
今年以来,反垄断的利剑指向了消费投诉高发的二手车交易市场。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湖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的处理决定,5家涉案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19年度销售额2%~5%的罚款,罚没款合计550余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年我国汽车业垄断行为暗流涌动。2014年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相继查处了一系列汽车业垄断案,既涉及竞争者之间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也涉及制造商和经销商之间的纵向垄断协议行为,累计罚款近26亿元。不过,二手车领域的反垄断执法近两年才正式启动。
?反垄断亮剑 执法趋严
“为了查处湖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垄断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专案组,集中了省市县三级的执法人员,对检查内容、证据提取、行动时间作出统一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5月20日,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同时开展现场检查、调取证据,迅速完成了执法工作。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政务公开记录中,今年以来的另两起二手车交易市场反垄断案的查处同样令人印象深刻。8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黄冈市二手车交易市场3家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黄冈市蓝天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黄冈市奥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黄冈市发达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19.5万元。
主管部门调查表明,上述3家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的公司,向客户收取交易服务费,在黄冈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2016年4月28日,上述3家公司签订协议书,划分经营范围,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并约定了利润分成,同时约定“若出现自然人、其他单位进入市场的,三方一致对外”等排除、限制竞争条款。
此后,宁夏的二手车交易垄断行为也未逃脱监管处罚。10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通报称,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对石嘴山市1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作出处罚。此案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由于11家公司实行联合经营,且各自账目不规范;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收取二手车交易、评估服务费用。该1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之间本来存在竞争关系,合计市场份额为100%。所以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其联合经营期间的交易收入,平均计算罚款和违法所得,合计罚没约132.8万元。
“早就应该对这些不法行为予以惩治了。上半年疫情发生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但个别市场的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仍居高不下,相比周边地市高出一倍甚至数倍,给消费者和其他市场经营者增加了负担。”对于这些处罚,二手车行业人士给予了充分肯定。
?违法原因多 利益居前
江苏无锡消费者严先生告诉记者,数年前,当地仅有寥寥几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但收费却远高于周边地区。其中,周边地市每辆二手车收取30~300元服务费,比例为交易费的0.25%左右,而当地的二手车市场串通定价,收费比周边地区要高出10~50倍。
无锡市规范二手车市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料显示,2010年无锡市二手车成交量达6.25万辆,成交额为25.8亿元。如果按照收取1%服务费计算,6家二手车市场共收取2580万元(不包含咨询服务费和1%的评估费)。但是,如果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每辆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不超过成交额的1%,当年收取的服务费则是650万元,多收的费用高达近1900万元,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就是平均每人要多付5万元。
“这是利益驱动,不过现行制度也给这种垄断行为留下了钻空子的机会。”山东省潍坊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二手车商介绍,在当地,如果要从他人手中买卖二手车,都要开具二手车市场统一发票后才能过户,很多私对私交易的车主也要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缴纳车价2%的评估费,动辄就是上千元,市场对其统称为交易税。
但在主管部门看来,二手车市场以1.2%的比例收取的不是交易税,而是服务费。之前收取的2%中含0.8%的车辆评估费,但这一收费项目在2005年早已被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取消。其中第27条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应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
“二手车交易市场垄断高发并非近况,而是与二手车行业监管制度长期不合理有一定关系,或者说现行监管制度在客观上为二手车交易服务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创造了一定环境。”中国科学院教授罗先觉向本报记者分析指出,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即二手车直接交易,也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这其实不利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竞争和繁荣。
“相比新车,我国二手车近年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并不高,尚不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显然,这些年反垄断执法部门率先关注的是重点消费领域的反垄断问题,因此前些年主机厂及经销商集团受罚的现象屡见不鲜,但这并不代表政府监管缺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罗磊认为,随着新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垄断问题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扼制。但同时又出现了新问题,由于二手车交易市场没有明确的准入条件,近年很多城市突然冒出大量二手车交易市场,有的连场地都没有,规范程度可想而知,给原有市场体系造成较大冲击。在此背景下,有的城市自发成立了二手车交易市场联盟来控制恶性竞争导致的交易服务费的大幅下滑。这虽是企业自救的一种方式,但随着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市场联盟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罗先觉还指出,由于二手车交易只能在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二手车交易服务企业垄断行为的影响面较小,不易暴露。
?公平竞争 制度为先
“汽车市场产业链长、附加值高,从初装、新车经销、售后到二手车流通涉及利益方众多。正因如此,垄断行为的产生就更加复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告诉本报记者,2019年1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解读》中,列举了汽车业常见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特别是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垄断行为,也包括限制外地车辆迁入等行为,指出该类行为不利于绿色循环消费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还限制了汽车所有人的物权处置权益,延长消费者换车周期,间接影响新车销售市场。
“随着《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汽车消费领域无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都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二手车市场规模的扩大,优化交易流程和效率、市场的转型升级是摆在当前经营者面前的重大课题。”罗磊表示,这个转型升级不仅是硬件的升级,更重要的是软件上的升级,包括诚信建设、规范经营,未来二手车交易市场一定是具有性价比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手车交易服务行业的反垄断,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反垄断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增强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加强惩罚力度。另一方面,二手车行业的监管制度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清除滋生垄断的土壤。”罗先觉建议,主管部门应考虑放开部分对二手车交易不合时宜的管制,让二手车自由、低成本地流通,使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反垄断执法的核心就是要促进竞争,所以通过严格执法,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形成有序竞争、公平竞争、充分竞争,才能起到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郎学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