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托育服務法審查中 兒虐調查五大問題待解決
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11日审查《儿童托育服务法》草案,立委范云偕立委伍丽华、人本教育基金会与儿虐案件律师共同召开记者会,指出行政院草案在儿虐事件调查机制上仍有五大问题,呼吁应在立法阶段就将漏洞补上,保护儿童与家长权益。
范云说明,行政院草案有关违法事件处理机制,主要是参考2023年3月施行的新版《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和《教保服务人员条例》;然而该二法施行至今两年多,办公室持续收到许多民众有关幼儿园虐童事件的陈情,近期包括台北市的平安新村案、台东县的关山案等,除了有地方政府未落实法规和调查不公等个案问题外,也一并发现法规本身的许多漏洞。
范云表示,这一两年来她持续要求国教署填补法规漏洞,但目前仅有「被害家长取得调查报告」一项已于今年1月透过子法改善,其他诸如「被害幼儿及家长针对调查处理结果毫无救济机制」等重大被害人权益问题尚未解决。
范云指出,幼照二法施行两年多,违法事件处理机制运作尚未成熟,各地方政府还在边走边整队的状况,就直接整套移植至不同年龄儿童的托育法里,不仅未详细考量托育机构和幼儿园的不同,甚至把幼照二法内明显的漏洞也一并移植,让人担心这部全新的托育服务法,是不是真的能够好好保护儿童安全。
范云说明,行政院版本违法事件儿虐调查机制,至少有以下五大问题:
一、通报后未通知家长:台东县关山案中,今年1月初案件发生并通报后,竟然没有通知家长,直到2月底调查时才告知家长,而幼照二法竟无相关规范。
二、处理过程应提供儿童保护及资源:幼照二法及性别平等教育法之子法均有规定,应提供保护、辅导或其他资源,但在托育法里却未有规范。
三、被害儿童及家长无法取得调查报告和终局决议:这个在幼照二法的漏洞,已在子法修正,但托育法草案仍然仅列「调查『结果』以书面载明事实及理由」通知行为人及被害儿童及家长。
四、被害儿童及家长针对调查处理结果毫无救济机制:现行幼照二法仍存在「仅有行为人不服决议之救济方法」的漏洞,亦即地方政府做成终局决议后,不管事件成立不成立、加害者是否遭停聘解聘等结果,被害儿童及家长都只能接受,再也没有其他方法申复或再申诉。
五、公布违法行为人或机构名称之期间比现行法还低:目前依儿少权法裁罚可无限期公告违法者,但行政院托育法草案明定「其公布期间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依照幼照二法,仅为1个月至6年。
伍丽华表示,托育法正值立法关键,应一并检讨现行儿虐调查机制漏洞。从陪伴台东县关山案的过程,看到现行制度存在三大荒谬:调查过程未通知家长,剥夺家长知情权;提供给家长的调查报告几乎全被涂黑,连孩子是否受害、发生何事都无法掌握;家长若对调查与惩处结果不服,却无任何救济管道,只有被调查行为人老师能提出救济。
伍丽华诉求,新法应提供调查报告给法定代理人或实际照顾者、建立完整申诉与调处机制,呼吁立法时应完整补强制度,杜绝憾事重演。
记者会中,台北市平安新村幼儿园案受害者家长指出「协助家长处理难题应该是要由公部门来做,而不是由民意代表来做,这样的话,整个家长和孩子的福利会更有保障」。
陪伴协助台北市培诺米达案被害者的律师吴沂铮则分享,整个幼儿园违法事件制度,对被害者不够友善,从无法阅卷、无法完整参与调查、事后对调查报告的疑问无人回答,都让家长无所适从。现行制度缺失,更可能让家长一辈子活在「没保护好孩子」的愧疚感里。
人本基金会林郁璇秘书强调,修法不能越修儿权保障越倒退。在裁罚事件上,幼照二法和托育法都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的特别法,也就是说,违法事件处罚会优先用幼照法和托育法。而现行儿权法公布期间无期限,但幼照法却只有最高6年、托育法也要由中央制定期间,会出现奇怪的不一致。
人本诉求,托育法应该要跟儿权法一致,现行的幼照法也要一并修法,移除授权主管机关订定公告期间的规定。范云呼吁,现行幼照二法的漏洞应尽速修法,新法则应提前防堵,范云和与会者共同呼吁,稍待卫环即将审查儿童托育服务法,应将五大漏洞补上,不要让孩子与家长重演求助无门的困境。
立委范云偕立委伍丽华、人本教育基金会与儿虐案件律师召开记者会,指出行政院草案在儿虐事件调查机制上仍有五大问题。范云国会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