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新房要求「登記在女友名下」?律師:2招解決
为保障婚后分房产权益,依照出资比例登记为「共有」是最公平的。 图/freepik
小斌与小玲即将结婚,婚前小斌买一套房计划作为两人未来新家,提亲时,小玲父母却要求,为给女儿一个保障,新家必须登记在小玲名下,小斌坚持不答应,双方僵持不下,眼看一桩喜事却面临将破局的危机。律师表示,实务上这类情况经常发生,建议可透过2种方式处理。
房子乔不拢婚事告急?「借名登记」这样做
婚前甜蜜蜜,婚后撕破脸的案例比比皆是,为保障婚后分房产权益,律师赵泽维表示,若由小斌一人出资购买房子,但遇到不登记在小玲名下就无法结婚的窘境时,可透过「借名登记、预告登记」2作法确保小斌权益。
赵泽维表示,依照出资比例登记为「共有」是最公平的,但若男方出全部的钱,房产要登记在女方名下,这时候必须考量登记在对方名下,是给予形式上保障,抑或是真正要把房子部分比例送给女方?如果是前者的形式保障,登记在女方名下,让女方有安全感,则会建议,婚前先写下「借名登记」契约。
借名登记,意思是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前先写好一份契约,说明将房产登记在非出资方(依照上述案例为女方)名下,并主张为双方借名登记属于委任关系。赵泽维指出,这种情况最担心,被女方误认房子是为结婚送给女方,假设将来离婚,男方就无法向法官主张任何权利,可是房子从买房、签约、付头期款等费用都由男方支付,必须要留下金流纪录,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赵泽维说,「不写清楚将来撕破脸很麻烦,写太清楚一开始又很伤感情,中间的拿捏涉及权益保障、要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沟通方式。」除了达成借名登记契约协议,而且男方须确保不动产取得,是在结婚前取得就可被界定为是婚前财产。
预告登记 为出钱者提供保障
另一种可以考虑的方式是「预告登记」,将房产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并以借名登记为原因办理预告登记以限制其所有权,好处是可防止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转卖房屋或拿去设定抵押借款的登记。如果没有签借名登记契约,也没有办理预告登记,赵泽维表示,站在女方立场会主张,房子登记给谁就属于谁的财产,不签借名登记契约,连金流都没有留证据,官司就很难打。
针对夫妻财产如何分配,他表示,双方如果没有结婚前特别约定采「分别财产制或共同财产制」,就是直接适用「法定财产制」,他解释,法定财产制的概念是,老公财产和老婆财产是各自独立拥有,可是一旦法定财产制消灭,可能原因为离婚或一方死亡,当财产进行清算,婚后财产必须是双方共享。
假设男方婚后增加2000万元财产,女方新增1000万元,夫妻间就有1000万元差额,1000万差额要从男方多出的金额补给女方500万,变成两人都增加1500万,「法律上认为结婚后的两人,成果贡献度应是一样的,要共享婚后经营的经济成果」。
他补充,关于婚后财产,应是以劳力或对价关系赚得的才得以列入计算,若为无偿取得之财产,可不用列入,例如家人赠送的房产、存款等都不计其内,但要能够提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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