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下市机制 即日生效
证交所表示,为规范各类型ETF最近营业日净值为零或负数,ETF发行人或代理人应于申报净值日之交易时间开始二小时前(早上7时前),发布重大讯息其经理或代理的基金净值为0或负数,证交所随即于当日公告该ETF立即停止买卖,之后并将公告终止上市日期,并自即日起生效。
证交所表示,为保护公益及维持市场交易稳定机制,决定规范ETF最新(前一)营业日收盘净值一旦触及0或负数将下市,投信须于隔日7点前发布重讯,并随即停买、下市。
此次证交所因应ETF下市机制,修改完成「营业细则」、「对上市有价证券变更交易方法及停止买卖作业办法」、「对上市受益凭证信托事业及境外基金机构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及「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等相关规章,并于5月5日正式对外发布,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