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到陈年性骚吃案? 处罚期限仅有3年

近日爆发多起性骚扰及性骚扰申诉吃案。(报系资料照)

近日爆发多起性骚扰及性骚扰申诉吃案,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及行政罚法规定,雇主知悉性骚扰情形时,应采取立即有效纠正及补救措施,否则可开罚10万元至50万元罚锾,并公布姓名或名称、负责人姓名等,但裁处权只有3年,意谓性骚吃案超过3年就无法裁罚。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性别工作平等法并无申诉期限限制,但规定雇主违反「采取立即有效纠正及补救措施」,劳工受有损害,雇主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请求权时效则比照民法为知悉后2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或有性骚扰行为超过10年。

黄维琛提及,而该法课予雇主防治性骚扰义务,若发生也应有补救措施,依行政罚法规定「行政罚之裁处权,因三年期间之经过而消灭」。

针对总统蔡英文提及订定性骚扰样态指引,黄维琛表示,目前已订有事业单位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范本、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订定准则等规定,将进一步参考国际作法订定「性骚扰样态指引」,让雇主了解发生职场性骚扰事件后如何更细致的处理,也会提醒劳工申诉权利等。

至于修法方向及期程,黄维琛说,外界有提及是否要整合「性别工作平等法」、 「性别平等教育法」及「性骚扰防治法」性骚扰规定,将整体性的配合其他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