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已经后悔同婚合法」 议员:同性恋浪费社会资源
▲新北市议员李翁月娥表达反同婚立场。(图/翻摄自李翁月娥脸书)
大法官日前对同婚释宪案作出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在2年内修法或立法,时限过后若未完成,同性伴侣可以直接结婚。然而,新北市议员李翁月娥5日在议会质询时,表明立场,「同性恋浪费社会资源,同婚如果入法,会让社会大乱!」
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解释文指出,《民法》中的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2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违犯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
因此,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修正《民法》或立法,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侣可以持2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直接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此解释结果虽然替台湾成为亚洲首国以法律保障同性权益奠下基础,但也激起反同方的不满,甚至发动连署要全民公投。同是反同立场的李翁月娥5日身穿「把爱传出去」上衣质询,她指出,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先进的国家通过同婚法案,包括美国和法国,但是法国却也开始有数十万民众走上街头抗议,要求只要「一父一母」,代表法国人民对同婚合法化已经开始后悔。
因此,李翁月娥认为,「同性恋浪费国家资源!」如果同婚合法后,未来爱滋病患者可能会更多,政府将要增加庞大的医疗费用,且台湾已经少子化,要给子女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国家社会才能成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