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合计100万元 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被加罚50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3月25日消息(记者 蒙健)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因存在企业负责人不能正常履职,企业未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药品,存在虚假和欺骗行为,在购进销售药品时票、账、货、款不一致,采购药品无采购记录等违法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于2023年9月被罚款50万元,但迄今仍未按时缴纳处罚款。3月25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为,依法加处50万元罚款,处罚款合计100万元。
据介绍,2023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李某不熟悉药品相关知识,且自述从2020年5月开始因身体原因未正常在岗上班,不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责;海南国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郭某某具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海南国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缴纳社保。但郭某某于2020年11月5日注册登记在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名下,存在兼职并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行为。同时,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未依法经营药品,在购进销售药品时票、账、货、款不一致,采购药品无采购记录,且未对采购药品进行收货、验收的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此外,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实际负责人为鲁某某,但鲁某某未在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员工花名册内,公司也未向其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保。在前期的调查过程中,鲁某某为逃避处罚,谎称相关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有实物交易,捏造将该中药材、中药饮片实物已交给他人无法追溯的情况,并出具虚假的《情况说明》试图误导调查方向。
执法人员多次要求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本人前来配合调查,该公司却出具《法定代表人情况说明》,称已无法联系到陈某某本人。
2023年9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处以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和责任人员鲁某某处以1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处罚;作出撤销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郭某某《执业药师注册证》、3年内不予注册的处罚。
今年3月12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显示,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50万元罚款的义务,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9日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该公司仍未履行上述义务。
对此,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为,依法加处50万元罚款,要求该公司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缴纳50万元罚款和50万元加罚款,合计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