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男童全身放活乌龟乱爬 新北公托3幼师下场曝光
新北市树林1间公托去年6月爆出3名教保员虐童案,许多孩童上学时遭掐脖、掌掴,还有孩童遭教保员强压头部,身上多处被放置乌龟。(翻摄自中天新闻画面)
新北市树林1间公托去年6月爆出3名教保员虐童案,许多孩童上学时遭掐脖、掌掴,还有孩童遭教保员强压头部,身上多处被放置乌龟,包括手部、脚步和脸上,任乌龟在身上到处爬;监视器曝光后家长愤怒提告;法院认为3名教保员事后深具悔意,判缓刑3年,须接受法治教育20小时,缓刑期间均付保护管束。
判决书指出,新北市树林区该公托3名教保员在去年5月8日上午11时许,因为男童童未遵从教保人员指令,林姓教保员先将大乌龟放置在林童面前的桌上,将林童头部向后强压,众人再起将多只活乌龟,放置在林童脚边、背部、手上及脸上,任由乌龟在男童身上爬行。
男童家属得知后愤而提告,检方认为3人故意对未满18岁的林童犯罪,依强制罪嫌起诉,并请求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建请加重其刑。
法官认为,3人担任幼童教保人员置儿童身心感受于不顾,罔顾被害人身心尚属稚幼,恣意妨害被害人自由,造成他心理蒙上难以抹灭的阴影,不过,法官审酌3人素行尚考,犯后坦认犯行,态度非劣,适时与告诉人达成和解,并依约给付损害赔偿金,因此判处上述徒刑;另考量3人都有悔意,因一时短于思虑,致触法网,经此侦审程序及科刑教训,应能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宣告缓刑3年,但须接受法治教育20小时,缓刑期间均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