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挂单私接生意遭驱逐 提告败诉

高雄郭姓男子与黄姓女子在高雄某寺庙花80万元买「法师证明」,并住在寺庙内、3餐也由寺庙提供,并取得法号;每月还可领寺庙提供的5000元补助,但郭姓男子却被庙方发现「私下接案」,替民众办法事,因此逐出庙门。(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郭姓男子与黄姓同修师姐1992年在高雄某知名寺庙花了80万元「挂单」(指出家众或道士于十方丛林或寺院投宿),并取得法号,除了3餐与住宿由庙方提供外,每月还可领寺庙提供的5000元补助。庙方2021年发现郭男竟会「私下接案」,替民众办法事,因此将2人逐出庙门。2人不甘心被庙方扫地出门,因此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确认资格身分关系存在诉讼,高地院依照证据认定郭男确实多次违反规定,因此判2人败诉。

20年前郭男与黄女到高雄某间寺庙以1人40万元的价格买下「法师证明」,2人取得法号后常住在寺庙内,3餐也由庙方提供,每个月还可以领5000元的「清众单金」。

没想到郭男竟不甘20年来爽赚120万元的方法,还动起了歪脑筋,私下接案替民众办法事,处理安放神桌、丧事等事宜,还会索取2万余元的车马费。

不只私接客人,郭男和黄女还经常「请外宿假」,让庙方必须传讯提醒,没想到郭男竟无厘头的回说「出、入都有跟佛菩萨告假、销假」,让庙方相当无奈。

2021年庙方发现郭男会私下接案,加上长期忍受2人不回庙,决定将郭男及黄女逐出庙门。郭男和黄女不甘就这样失去爽领钱的资格,认为庙方违反「安单契约」,向高雄地院提起确认资格身分关系存在诉讼,要求庙方吐回当初缴得80万,还要庙方继续提供5000元的补助以及终生安顿等事宜。

高雄地院审理时,依据证人说词、庙方提供的讯息证明,认定2人确实违反寺众规约,因此判2人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