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辱骂「恐龙法官欺压百姓」 男遭判2月徒刑
高院刑事大楼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刘姓男子2018年在桃园地方法院法庭内,对承审法官说「外面所有的律师请你们进来,看这恐龙法官在欺压百姓」,「你有没有让你父母羞辱」,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2018年7月9日下午3点多,刘男在一起终止结清银行帐户事件之言词辩论程序时,因不满叶姓承审法官对其过往案件所为之判决结果,明知承审法官为依法执行审判职务之公务员,竟侮辱公务员。
刘当场以「外面所有的律师请你们进来,看这恐龙法官在欺压百姓」、「那个位子是包青天坐的,你有什么资格坐」、「你有没有让你父母羞辱」等语羞辱承审法官。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及高院二审认为,刘男在法院开庭过程中,对于承审法官以言词及行为加以侮辱,非但危害国家公权力之威信,亦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之尊严造成相当程度之负面影响,判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