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科长漏报老婆名下保险及房贷挨罚6万 提告后逆转胜

法务部科长漏报老婆名下保险及房贷挨罚6万元,提告后逆转胜(示意图,达志影像)

杨姓男子在2018年担任法务部所属的台东监狱科长时,遭法务部认定他漏报老婆名下保险及房贷,处分6万元罚锾,杨不服提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认定,杨男纯属一时疏忽之过失行为,判决撤销法务部罚锾,可上诉。

2018年担任法务部科长的杨姓男子,2018年11月1日到职申报财产时,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表漏报其配偶名下房贷299万9810元及人寿公司20年缴费保险1笔金额为65万5961元,共计365万5771元。

法务部认定杨男有「申报财产故意申报不实」之违章行为,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处罚规定,原应裁处8万元罚锾,但因考量他首次申报,申报不实项目均属其配偶名下,酌减至6万元,杨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杨男称,自己配偶名下的保险,只有偶尔提出医疗、健康事故及住院医疗等出险请求理赔金,且申报前一再向保险业务员查询确认保险之主、附约为寿险、终身医疗、残废、防癌等险种,并无任何期满领回本金之储蓄性质,他以为保险属医疗险才未列报之。

他说,奉派调任台东监狱,而与家人及配偶分开居住,又因首次申报,来不及授权同意法务部透过「财产申报查核平台」系统取得他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财产、保险及债务等资料,以致于漏报他配偶名下之房贷1笔。

杨男说,该笔房贷都由配偶自行处理,且为「自动存款帐户」,每月自动扣款,并无存折簿可供刷折核对,实因他配偶一时失察而疏忽该笔房贷,绝非故意不提供,绝无申报不实之间接故意,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北院行政诉讼庭认为,杨男因误认保险仅具医疗险,而不具储蓄性质而漏报,不具有申报不实之间接故意,且杨男将房贷填载在申报表之「债务」栏位,纯属一时疏忽之过失行为,难认杨男具有申报不实之间接故意,判决撤销法务部的6万元罚锾,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