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度更裁:限时24hrs缴百万交保! 看守所曝「杀警男第一反应」

记者翁伊森戴若涵嘉义报导

郑男2019年7月间台铁自强号上刺杀铁路警察李承翰,日前获判无罪,并可以50万元交保,引发争议!经检方抗告后,嘉义地院重新裁定交保停押并附7条件,检二度抗告,嘉义地院更裁,郑嫌需在收到裁定书的24小时内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具保,否则将继续羁押,看守所曝光郑男签收裁定书时的反应

▲嘉义地院二度更裁,郑男须缴纳100万元才可交保,并限时24小时。(资料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嫌犯下杀警案后,于2019年7月羁押至今已长达10个月,虽然于看守所内定时服药,但仍存在病症,包括妄想、现实感受损等,必须接受长期治疗,且郑嫌犯行情节重大,除了对死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之伤痛外,也造成社会大众恐慌。

嘉义地院二度更裁时审酌,郑嫌已经离婚、女儿尚在就学中,经济状况不佳情形,为了避免被告得随时具保,而陷于不安定之状态,故限定郑嫌于本裁定生效后24小时内及时提出,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后具保,若在限期内不能具保,具保就失去效力,仍应继续羁押。

而郑嫌4日上午10时40分签收裁定,需在5日上午10时40分前缴纳100万元保证金。法务部矫正署嘉义看守所秘书陈龙杰透露,郑嫌签收裁定书时,跟收到判决反应相同,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从脸上也看不出喜怒哀乐,跟以往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或表示,相当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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