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度讓柯文哲交保檢方再抗告 法界:抗告無次數限制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等人涉嫌京华城案收受贿赂案,台北地检署再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将在下午6时再开羁押庭,法界人士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针对法官的裁定声请抗告,并无次数限制,只要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除非有特别规定,都能向上级法院抗告。

遭起诉的柯文哲二度获北院交保后,检方再度抗告成功,法界人士指出,此案在侦查时的法庭攻防跟7月的郑文灿案相当类似,都是二度抗告后法院才裁定羁押,但案件起诉后的接押,两人命运却大不同,桃园地院裁定郑文灿2800万交保后,桃园地检署并未提抗告,郑文灿得以自由之身进行审判程序。

而柯文哲上月26日起诉后,检方在北院接押庭上再声押柯,合议庭裁定30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抗告,法院更裁柯7000万元交保,检方仍不服,2024年12月31日再提抗告,高院昨晚撤销发回。

同样是直辖市长,两者起诉后待遇却完全不同,法界人士指出,案件背后是否有特殊考量不得而知,但法官所做的裁定,不管是续押、交保、无保请回或其他特殊强制处分等,主要的目的都是为了要确保审判程序能顺利进行,并非提前揭露有罪无罪的心证,不少名嘴都以续押与否或交保金多寡,来评论判有罪的机率高低,是不恰当的。

万一今天法院开庭后,还是维持交保,北检能否再抗告,法界人士指出,刑诉法对于抗告无次数限制,只要抗告合法,原审或抗告法院就得处理,过去创下最多抗告纪录的,就是北检侦办砂石车驾驶张德正开车冲撞总统府案,检方要羁押张,北院却屡屡裁定交保,北检总共抗告五次,最后一次高院驳回后,北检未再提抗告,张才确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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