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過10多公然侮辱!曾選台中市長的「素人媽媽」這次罵警又判刑
曾以「素人妈妈」身分参选台中市长、立委的陈美妃,选举公报提到「作文比赛第一名」引起讨论,陈6月和社区保全冲突又辱骂警察「垃圾」,连儿子也袭警;法院以陈女20多年来犯过10多起公然侮辱、3件妨害公务,没从中得到教训,这次再依妨害公务、伤害等罪,判陈女母子均拘役59日,可上诉。
检警调查,陈女(53岁)5月31日晚上9点多在北屯住家社区大楼管理室和管理员、住户争执,辖区水湳派出所郑姓巡佐、李姓警员到场处理并询问纠纷内容时,陈女质疑李员没依现行犯逮捕管理员,警方也告知不符规定,陈却认为警方袒护保全公司,当场对李员说「你可以滚了。」
陈女讲完又折返回来,再对李员说「我们不跟这个什么『垃圾』讲话」、「这一种叫做什么,这一种叫做为民服务的『垃圾』」当场侮辱。李员告知陈女是现行犯要逮捕她,但陈女的儿子却上前推挤、挥打警员头部强暴,酿李员脸部挫伤红肿,母子两人都被依妨害公务逮捕送办。
检方讯时,陈女辩称「我有讲这样的话,但这是情绪上用语」,陈的儿子则坦承不讳。检方以陈女涉犯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等罪嫌,陈子涉犯妨害公务罪、伤害等罪嫌,侦结将2人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台中地院审酌,陈女、陈子不思理性解决问题,陈女和管理钱纠纷,竟迁怒到场警员,出言使其难堪,陈子见警方要执行逮捕勤务,不反思自己妈妈所作所为,竟出手攻击警察成伤。
法院也说,斟酌陈女2000年至今,至少犯过10件以上公然侮辱、3件妨害公务,没有从中习得教训,仍恣意辱骂他人,欠缺自省能力,陈子则无钱案纪录,母子也未和警方和解。
法院依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罪,判陈美妃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另依伤害罪判陈的儿子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
陈美妃6月曾在社区和保全冲突。图/民众提供
陈美妃曾竞选台中市长、立委,但她和社区住户不睦,6月冲突时骂警察垃圾,儿子也跟着袭警,母子双双被判拘役59日。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