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售烟品给未成年者可罚5万 这两家店最容易违规!
国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数据,有5成青少年买烟时未被店家拒绝,有4成店家违规卖烟给青少年,高中职学生,其中槟榔摊和传统商店的违规比率最高。国民健康署呼吁,任何人都禁止提供烟品给未满18之青少年,违者依同法第29条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5万元罚锾。
根据青少年吸烟行为调查结果显示,107年有超过5成(57.2%)的国中吸烟学生买烟时未被店家拒绝,相较106年(50.8%)增加了6.4%,高中职则约有7成吸烟学生(69.2%)买烟时未被店家拒绝。美国国家成瘾物质滥用中心报告,发育中的脑部,对尼古丁相当敏感,烟品的尼古丁会影响青少年的大脑发展结构、影响学习。
国民健康署委托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于107年4月至10月期间,于全国22个县市共抽测660家烟品贩卖场所,安排年满18岁工读生身穿制服以「乔装测试」方式至店里买烟,测试业者是否拒绝卖烟。调查结果发现,107年各类贩烟业者违法卖烟比率为42.7%,其中以槟榔摊和传统商店违规率最高(59.7%及47.4%),连锁便利商店、连锁超市或大卖场违规率则是约3成左右(28.0%、29.5%)。连锁便利商店违规率相较106年明显增加,约1.4倍,各类商店整体违规率也较106年上升了3成。
▲槟榔摊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国民健康署强调,一定会加强查察,商家请勿心存侥幸,务必落实第一线卖烟人员的教育训练,遇到身着制服的学生或是需要确认年龄的顾客,应确实查验身分,除口头询问外,也应请其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查证是否已满18岁,若购买者无身分证明文件或不出示,即应拒绝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