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修正 加入「国家责任」补偿金从速发放
法务部保护司长黄玉垣表示,犯罪被害人保护的重点是一路相伴其走过诉讼流程与生活困境,重新面对生命再次怀抱希望。(张孝义摄)
1998年公布的《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施行超过20年,因应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对犯罪被害人保护提升的讨论,法务部全面检讨修法,未来犯罪被害人补偿金将加入「国家责任」观念,从优、从速发放。
法务部保护司长黄玉垣表示,犯罪被害人补偿金是对被害人生命、重大身体法益遭受侵害 所给予的特别补偿,过去是一种政府替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代位求偿的观念。
黄玉垣指出,这次修法将「国家责任」加入犯罪被害人补偿金的发放概念,也就是过去补偿金仍是犯罪行为人的责任,如今加入国家责任,将避免影响被害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协助被害人由加害人处获得民法上损害赔偿,二者互不相斥、重叠,并且加速审议期间,减少相关佐证资料的个案审查作业时间。
黄玉垣强调,这次犯保法修正的重要课题,就是在以被害人家庭为中心,关注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理与心理层面需求,协助抚平心灵创伤,促进自我身心调适,即时提供社会补偿,并让被害人从第一个接触的专业人员起都能充分获得资讯、在各阶段均可获得专人协助,一路相伴其走过诉讼流程与生活困境,重新面对生命再次怀抱希望,积极面对未来人生。